3戴马斯(1 / 2)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入屋内时,有人敲响了戴马斯的屋门。

戴马斯听到了声音,却没有去开门,反而压低了自己的呼吸声,紧紧攥住自己的法杖。

敲门声持续了很久才停下,戴马斯却没有因此放松警惕,依旧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随着“咚”的一声巨响,屋门被人踹开,一个人影高喊着“打扰了”走了进来。

“气涡!”戴马斯法杖向前一指,酝酿许久的法术应声而出。木门断裂的碎片立马成旋涡状朝那人飞去。这些细小的碎片粗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但在法术的加持下,足以将一头野猪刮成白骨。

但戴马斯却没有留下来欣赏自己战果的闲情逸致,趁着法术阻碍来人的空当儿,整个人如同野兔般蹦了起来,朝窗户冲了过去。身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法师,能用出这种速度着实不简单。

“别跑啊。”然而一只手却拽住了戴马斯的长袍,重心失衡之下,戴马斯重重摔在了地上。戴马斯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礼服,戴着高礼帽的俊朗男子正施施然从“气涡”中走出,本应锋锐无比的气涡连弄皱他的衣物都办不到,而自己长袍的一角,就攥在对方手心。

“咱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我现在缺个向导,老相识,过来帮个忙吧!”那人嬉皮笑脸的把戴马斯从地上拖了起来,搂着他的肩膀说道。

神特么不打不相识,戴马斯有心吐槽,却摄于恐惧不敢乱说,只是强装镇定:“你们干什么!竟敢乱闯民宅?!这座镇子可是被安迪大人庇护的!”

“行了行了,这会最怕见到他的人就是你吧?”盖姆兴奋的说道,他似乎颇为享受这种强迫熟人为自己做事的戏码,尽管他和戴马斯其实并不熟悉。“这样吧,你当我的向导,我就不把你杀死旅店老板的事告诉安迪,怎么样?”

戴马斯眼神一凝,这件事算得上是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这个人是怎么知道的?

门口的气涡术渐渐平息,从破烂的门洞处又走进一个双手拿着手杖的年轻人。那年轻人听到盖姆的话后,深深看了眼戴马斯,接着抿了抿嘴,低头站在一旁。

“你不要胡说!”戴马斯慌乱的申辩到:“你这是诬陷!”

“怎么,非要我把你藏在地板下的《诸王事纪》拿出来你才死心?”盖姆挑眉说道。

“你……你怎么知道这个的。”戴马斯目瞪口呆。

“我无所不知。”

戴马斯无奈,只能同意作为盖姆的向导。

“所以说,你们打算去明珠城?”戴马斯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颇感惊讶的问道。

“没错,你不是也打算去那里吗?正好顺路,怎么都不亏啦。”盖姆坐在桌子上,随手摆弄着一些魔法玩具。

戴马斯几乎要怀疑盖姆是不是有读心术了——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

明珠城属于神恩帝国的势力范围,近年来帝国边境线摩擦不断,两大帝国关系不断升温,穿过边境线走大路的想法是很难实现的。如今,想从隆尔帝国前往明珠城,就需要穿过归乡森林,绕过永夜国,乘船穿行内海前往。

戴马斯来到安迪小镇,便是为了前往明珠城做准备。虽然中间出了些事情有了耽搁,但他的目标并未改变。

但盖姆却对此有不同意见:“绕行多费事,咱们直接横穿永夜国!”

“你疯了!”戴马斯喊道:“横穿永夜国?!你嫌弃自己命长吗?!”

“别被市井传说吓到了,永夜国环境要真有那么恶劣,里边人早就死光了。”盖姆满不在乎的说道:“而且,被诅咒的国度,时光凝滞之所,圣域的战场,怎么,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盖姆的声音充满着蛊惑的气息。戴马斯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心里暗骂这个家伙绝对是会读心的魔鬼,总是能一句话就把自己说服——没错,他清楚永夜国很危险,但他也确实想要去。

等戴马斯收拾好行李,三人又去市场上采购了些补给。托安迪威名的福,没人敢靠近他的宅邸,也就没人发现那座宅邸早已空无一人。众人并不知晓头上的统治者早已烟消云散,故此秩序仍在延续。

三人用过午饭后离开了小镇,进入了茂密的归乡森林。林中道路逼仄难行,冒险者们头一日用刀砍出来的小路,次日就会被更难劈砍的枝丫重新塞满。

当然,这也和戴马斯故意走小路有关。

“归乡森林外围盘踞着一伙强盗势力。”戴马斯向两人解释着自己走小路的缘由:“进出归乡森林的冒险者都要被他们刮上一笔才被允许通行,咱们最好能避开他们。”

“那些冒险者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压榨?”范思不解,在他的印象里,冒险者都是很强大的,怎么会乖乖低头交钱?

“冒险者们一团散沙,不是那伙强盗的对手。”戴马斯进一步解释道:“那伙强盗有三个混蛋首领,私下里被叫做混三。大首领绰号幻肢,擅使直剑,打斗起来剑光飞舞,仿佛有七八个手一般,所以得名。二首领佐特,擅长左手弓,绰号便是左弓。三首领叫邃,用的是一把短柄镰刀,动作飘逸难寻,攻击起来如疾风骤雨,让人难以反应。据说那把镰刀因为常年浸润鲜血,导致总是在滴落暗红色的血液,因此那武器也被叫做濡湿小镰刀。这三人都是高手,便是顶级冒险者也不敢轻言胜过。”

“原来如此。”范思若有所思。

“不光如此。”戴马斯摇了摇头,又说道:“若只是这三人,还不会让诸多冒险者忌惮,乖乖交钱。他们三人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批神恩帝国的军需品,一种金色的手环。那手环是个魔法道具,一旦展开,就能以金色液体覆盖全身,便是八旬老头也能力克猛虎,是故又名老头环。凭借着老头环,这三人拉起了一帮小弟,让势单力薄的冒险者无法与之抗衡。”

就这么一路讲解,三人继续前进,直到日落西山,戴马斯喊住了在前方开路的盖姆,说道:“今天就走到这里吧,夜里的森林很危险。咱们在这里休息一夜,明早再继续赶路。”

盖姆拍了拍手,说道:“好,那就生火烤肉吧!”

“你疯了?!你以为是来郊游的吗?!”戴马斯忙拉住盖姆,惊讶着说道:“不说森林的危险,这会还在那混三的势力范围内呢!还生火?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在哪吗?”

“你疯了?!”盖姆同样惊讶无比:“森林里不生火烤肉,那还算异世界经历吗?!”

尽管戴马斯一劝再劝,但盖姆决定的事基本无法改变。范思早有了清晰的认知,盖姆刚说出口时便已经开始搭起烤架来。

最终戴马斯也只能屈服,但他却气鼓鼓的表示只吃带来的干粮,而不去吃那莫名其妙的异世界必须经历的烤肉。

等盖姆吃过饭后,范思收拾了一下场地。用树叶捧着一块烤肉——这又是盖姆的主意,范思是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不用碗——来到火光边缘处的戴马斯身边坐下,把手上的烤肉递了过去。

肉的香味不会骗人,肉就是比干冷生硬的干粮好吃,于是戴马斯再次屈服了。

等戴马斯吃完后,范思接过树叶,却并未离开,反而张口问道:“戴马斯先生,您为什么要杀旅馆老板呢?”

范思这一路上忍不住地去想,如果戴马斯没有杀旅馆老板,那么以利亚和自己是不是就能平安退休呢?这会也许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范思知道以利亚的死不应该怪罪戴马斯,但他总是会想,如果,如果呢?

戴马斯看了看身边的范思——这个家伙看起来是盖姆的男仆,一个小人物,一个年轻的小鬼而已。戴马斯本不愿回答这个问题,但转念一想自己的处境,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和对方搞好关系。

和对方刚送过来的烤肉没有任何关系。

戴马斯从怀中掏出一本暗色封面的书,说道:“《诸王事纪》,听说过这个吗?”

范思摇了摇头。

戴马斯轻轻抚摸着书的封面,好似轻抚着沉睡的爱人:“这本书是安迪的藏书。当然,那个蠢货完全不懂这本书的价值。只是把这本书摆在书架上充数罢了。我和旅馆老板达成了一个交易,他把这本书带给我,我给钱。他临到最后涨了价,而我没有那么多钱。”

戴马斯一摊手:“于是他死了,书归我,一个简单的故事。”

“所以,只是为了这本书……”范思神色复杂的看向那本书。

“这不仅仅是本书,孩子。”戴马斯叹了口气:“它有着非凡的价值。”

“什么价值,记载了什么强大的咒术吗?”范思想了想童年时听过的故事,一本无人问津的书里记载着毁天灭地的魔咒,静静等待着能发现自己价值的人。

“咒术?不,不不不,比那有价值的多。”戴马斯神色肃穆:“这书里记载着历史。”

“历……史?”这个词语范思读起来颇感生涩。

“你接受过教育吗?”

“没有。”范思摇了摇头,他是家中的次子,没有接受教育的必要:“不过我会写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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