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兰天:初见(1 / 2)

我五岁的时候,我妈出车祸意外身亡了,以我当时的年纪实在理解不了死亡的意义。

我只依稀记得我爸特别伤心,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坐在椅子上发呆,一天说不了一句话,让我一个人在一边玩儿,我一叫他,他就把我抱在腿上,又是半天不说话,我觉得无趣,又跑下去自己玩儿了。后来他也一直没有再耍个朋友、相个亲啥的,也可能老头子心思缜密,那点破事儿藏得深,没让我发觉。

也许因为我从小没妈,我爸特别惯我,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什么游乐园、动物园、恐龙博物馆这些的我都是常客,只要他有时间去哪里玩儿都是我说了算。

老头子也很重视我的教育,各种乐器,英语,奥数,跆拳道、曲棍球…….他能想到的辅导班都报了个遍,就想看看我的特长是哪方面,结果我都觉得烦,学两天就开始逃课,除了架子鼓有时会敲两下纯属装装样子,耍耍酷,骗骗外行,跆拳道坚持了两年,不能实战,就是个花架子,有时候能唬唬人,其它的就都忘完了。

我爸搞了一辈子边境贸易,搞得早,本来应该赚很多钱的,但英语一直不好,其他什么斯坦,什么斯坦的语言也怎么都学不通,吃了没文化的亏,一直没把生意壮大起来。本来是寄希望于我的,但看着我这从小就不翻书,只知道玩玩具,拆玩具的德行,可能也觉得,兰家到我这代,学习这条路算是彻底走不通了,每天挂在嘴边的都是,我家天天身体好,跑得快,像小猴子一样活泼。

我是从小看书就头晕的,就特别喜欢拿螺丝刀拆玩具,拿着新玩具就会拆掉,过两天又把这些零件组装成其它玩意儿,有时还会搞搞木雕之类的小众玩意儿。

他因为比较忙对我疏于管教又比较骄纵,让我养成比较张扬的性格,一直是老师头疼的类型。因为年龄小,一直没闹出什么大事儿,就喜欢偷偷放个毛毛虫在女生文具盒里、用笔在前面同学的校服上搞艺术创作气的别人直跺脚、扰乱一下课堂纪律啥的。

小学三年级时,我爸实在抽不出时间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就把我送进了私立的寄宿学校,我刚开始是很抗拒的,难以想象几天都看不到我爸的生活。

刚开始每周一开车送我去,一到校门口我都要抱着他哭半天的,他每次都要给我承诺给我买什么什么玩具,带我去哪里哪里玩,做足心理建设,磨蹭好一阵子才能把我艰难地送进学校,进了学校他要一直看着我走过操场才会转身开车,不过他不知道,好多时候我又会哭着折回来,趴着操场的栏杆看着他的车子走远。

搞得校门口的保安叔叔都认识我了,走过来对我说,你在学校乖乖的,你爸爸星期五就会很早来接你哦。我哭累了,才会慢慢地摸一把鼻涕,提着行李箱慢吞吞地回寝室。

不过小孩子的适应能力很强,我几个星期就适应了新学校,新环境,还迅速交了一群好朋友。

我相信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来到新学校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就是陈少良,他一看就是那种子弟中的子弟,校服的领结永远是故意歪一点,头发吹的立根立根的,前面还染了几缕黄色,老师让他染回黑色,他最后还是留了几根黄毛,他对老师说那是营养不良。

他脚下永远踩着最新款球鞋,喜欢作弄女生,爱在课堂上捣乱,总是坐最后一排,身边总是围绕几个男生,成绩一塌糊涂,老师一般不管他,都知道他家里安排好了,初中毕业就出国的,不参加高考,不用抓学习,在学校呆着可能也只是因为比学校外面安全吧。有时候老师实在看不下去训训他,他都是一副根本无所谓的样子。

活脱脱一副不良少年的形象,他爹妈却给他取名陈少良,想来都有点讽刺。可能大家气质相近,气场相互吸引,一来二去就混的很熟了,我们都是小混世魔王,日子悠哉,时光飞逝。

在一次他又踩着市面稀缺,已经溢价好几倍的限量球鞋在学校大摇大摆,

“哪里买的,现在很难买到的,是不是你爸找关系给你搞得这双鞋啊?”

他摆手说,“不是,不是,我妈做生意的朋友买的,他人缘广,鞋子是他托人买的。”

“噢,很帅的嘛。”

他连连点头,“那是当然,目前只有深圳那边能拿到货。”

我们打篮球班级联赛时,他就穿着这双鞋,比赛还没开始多久,他就说对方一位同学踩到了他的鞋,直接拉着别人打,被红牌罚下后,他还追着别人踢,拦都拦不住,事后那位同学都绕着他走,离得远远的。

事后我都调侃他,看得出来你的确很喜欢这双鞋嘛,他一脸烦闷,“别说了,都踩破了,现在市面上已经买不到了。”

“那恭喜你,经我鉴定,你这双鞋绝对是真的,A货质量好得多,不可能一踩就破。”

“兰天!”他想要打我,我跑开了,我一直都是班上跑步最快的,谁都追不上我。

“哈哈哈。”

我和他都属于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都喜欢打篮球,踢足球之类的,在学校每天就是比谁去食堂跑得快,谁今天又捉弄了谁。

小学六年级毕业那个暑假长的让我整天无所事事,有天少良和几个同学找我玩儿,把我带进了铁路家属院,我才知道距我家只有几条街之隔的地方呢居然有个如此破旧的小区,守门的老大爷还在门卫室里开了个小卖部,上面零星的烟,啤酒,一点小零食包装上都覆盖了好厚的灰,一看就知道老板不为赚钱,只为发展兴趣爱好。

老大爷只知道在里面看着墙发呆,刚开始我们还有点怕他赶我们出去,谁知道他就算看到我们也没有任何反应,扭头继续看着墙发呆,真是个不负责任的门卫。

内部杂草丛生,感觉红砖墙都快垮了,几乎没住几户人,倒是有几只鸡在院子里昂首挺胸转来转去的,偶尔能看到一个老人走出来凉凉衣服,收收晒在簸箕里的青菜。一进院子,就有一种穿越感,就像走进了上个世纪80年代。

空置的建筑物对小男孩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吸引,我们常常在这儿玩,二楼一户人都没有,我们可以从窗户随意进入任何房间,好多房间里面都有一些日用品,有几架高低床,就是没有人,盖满了灰尘,很像切尔诺贝利的感觉,萧条又很神秘。

我们在这里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吐烟圈,我们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我们在这里尽情地嬉戏打闹。

直到我看见那个女孩,她住在一楼,她喜欢在窗台旁专心致志地看书,她是如此地清纯美丽,气质干净,眼睛好像天上的星星会发光,似乎不应该生长在这种环境。

她好像完全沉醉于书中的世界,我们每次跑来跑去,她都不抬头看我们,我开始偷偷地关注她,每次看到她都会想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这句诗。

我开始喜欢在这个老小区玩,很快一起玩的同学都知道我喜欢那个女孩,我不介意他们知道,更想那个女孩子知道,我想引起她的注意,我幻想过好多我们第一次讲话的版本。

我想尽一切方法引起她的注意,我故意在她看书时跑到她窗边时和朋友们大喊大叫,跑去跑来弄得咚咚咚的响。她却一直对我们充耳不闻,在窗边看着不同的书。

终于有一天,那是她第一次对我讲话,她依然坐在窗边看书,夕阳拉出她长长的影子,印在旁边破败的红墙上,她身穿白T恤,像天山的雪莲花,让我有一时恍惚,好像在放一部老电影。我们依然在她窗外大跑大闹,挥洒着我们用不完的精力。

“同学们,请你们小声点可以吗?”她抬起头,面带微笑。

旁边的男生开始起哄,她终于和我说话了,我心跳都加速了,“我叫兰天,你叫什么名字?”我抓住机会自我介绍。

“我叫白云。”她说完就埋头看书了,阳光让我看不清她的表情。

但是她的回答,实在让我不知道怎么接话,我一时错愕,旁边的男生起哄的声音更大了,“你长大愿意和我结婚吗?”我也是脑袋一抽就说出来了。

她吃惊地看着我,摇摇头,“你,你,现在就抽烟,怕是活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我赶紧上前一步对她说,“戒了。”

她满脸通红,埋头看书不理我了,朋友们开始调侃我,我觉得自己一瞬间就变成了傻子,她真的是太有趣了,完全摸不透她说话的逻辑。

在这之后,我也不知道我们算不算认识,目光相遇,我就会大幅度挥手和她打招呼,生害怕她看不见,她一般会微微颔首算是回应,然后继续看书,就这么一个淡淡的回应也可以让我高兴一整天,看男孩子的快乐多么简单。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我爸对我说过两天要带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回家,是他战友的儿子,父母在雪区林业局,骑摩托回家遇泥石流死了,就剩这么一个儿子。

“然后呢?带回来我们养着?”我感觉这是个烫手的山芋,而且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家伙要和我住在一起,我是抗拒的。

“不然呢?父母两边老人都走了,没有亲人了,就他一个人,我不管,让他自生自灭?”

“为什么你要养他啊?”

“不是说了,他没亲人了嘛。”他又开始泡茶了,我爸在家总是喜欢上午泡杯茶,下午泡杯茶,晚上睡觉前还要泡杯茶,也不怕失眠。

“没有其他战友了?为什么必须要你养啊?兰总,你老实说,他是不是你的私生子?”我实在不想突然冒出个陌生的家伙,在家里窜来窜去的。

我爸敲了我的头:“乱说!”

“我不同意!”我大声说。

“反对无效!”他敲了我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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