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舰队出海300(1 / 2)

粮城的码头上,由五艘船只组成的舰队正在进行远航前的准备。

林长建的一声令下,舰只在小船的拖带下离开了港口,升起风帆驶向外海。

当这支舰队出现在外海之后,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从船舱中钻了出来。

他小心翼翼的向四处观望着,发现没有看到自己寻找的任务之后长出了一口气,躺坐在甲板上,看着天上蓝蓝的颜色。

“至于这么小心翼翼的吗?就是小丫头再受宠,娘也不可能让他上船的!”

正躺在甲板上,无所事事的林夕的耳边传来了林长礁带着调笑的话语。

“你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你天天被小丫头在屁股后面要债的话。你表现的还不如我,至少我能躲出来你往哪里躲。”

林夕看见旁边那张幸灾乐祸的面目,不忿的出言反击了。

“不知道当初是被迫用二十两银子一只的价格买了好几百只手铳。”

“不过从现在来看,那笔生意我还是小赚一些,那只手都被我以三十两一只的价格卖了出去。”

林长礁得意洋洋的说道。

林夕毫不犹豫的揭开了他的画皮。

“然后你再一只五两的价格补给了小丫头的差价,你倒是别给她。”

林长礁没有理会林夕的讽刺。

他和颜悦色的说道:“不就是单给他开条手铳生产作坊,你答应他不就得了吗?”

林夕叹了口气说道:“这不是给他开一个手铳生产作坊的问题。那是一个原则问题,像这种生产武器的作坊必须掌握在林家手中。

即使是小丫头也不能自己生产武器,所有的生产和售卖甚至使用都必须在林家的军事后勤系统中。

绝不能因为我们宠爱这个小丫头,就给她开这种恶劣的先例。”

林长礁这是转变了话题说道:“即使有姨娘给小丫头撑腰。以小丫头的个性也不会提出如此条件来为难你的。到底是你怎么惹到她了?”

提到这件事,林夕嘴角的苦涩味道更浓了。

“说起来都怪我。我如果不多说那一句话,就没有现在这么多麻烦事!”

原来这件事就出于林长建他们几个发现了林夕的那个小金库。

几个人便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长嫂林海氏。

林海氏便把林夕叫过去,和几个小丫头开始盘帐。

结果盘出来的结果连林夕都吓了一跳了。他没有想到在这不长的时间内,他的手里居然握着六十多万粮银子的财物。

而且这还不包不包括放在武备库中的那些火铳和盔甲和刀枪的物品。

之所以林长建和这次清账的金额差这么多,就是人常见,毕竟是军人出身,对商业有些不太了解。

他只算了蒙学,孩儿兵和后勤物资的钱物的数量,而忽略了林夕在粮城的民生方面的投入。

还有铁作中生产出来的那些农具的铁质农具的销售量。

林夕这时才明白为什么全中国自从汉武帝时代就开始收盐税。

因为这些民生必需品虽然单个看起来价格不高,可是价格比他们量大,产生的利润那是是一个天文数字。

可以说世间最挣钱的商品,并不是那些奢侈品和价格昂贵的物品,而是这些人人根本离不开的日常消费品。

林海氏面对着清晰的账目和大额的钱财十分高兴,并夸几个小丫头,管家的本事学的不错。

林夕也想夸夸几个勤劳而认真的小丫头。

于是便说像掌控这么大财富级别的掌柜,在一般的商家中都是有分红的。

如果没有林月华的话,其他人也会当这句话是句赞美,但是林月华的脑回路与其他人不同。

其他人正在高兴于得到了林夕的表扬的时候,林月华却抓住了林夕话中的另一个重点。

那就是掌管如此大财物的帐房们都是有分红的,于是小丫头变相向林夕要分红。

她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替你掌握了这么长时间的财产,而且一点错误没出,你给我一些分红不是很正常吗?”

林夕无可奈何之下,只好答应给每个人1000两银子的现役,然后再给他们做一个一尺方圆的琉璃镜,边上镜框有玫瑰金来制作。

几个小丫头都非常满意,但是林月华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那些镜框不能用里面是木头外头镶一层玫瑰金来糊弄,要用实心的玫瑰金。

林夕无可奈何的答应,并且很快的就把答应他们的琉璃镜交给她们。

甚至连银子都没给钱票,给的是整锭的百两一锭的纹银。

林夕本来以为这件事情就过去了。

可是没想到两天以后,林海平带着小姚氏来到了粮城。

而且林海平由于临时有事,只在粮城歇了一宿。

第二天便坐着大狗熊号军舰离开了废珠湾到泉州去商量事情去了。

小丫头之所以养成这样的性格,其实跟小姚氏有很大的关系。

因为小姚是所生的子女,只有小丫头,她可以参与教育的。

其他的子女她只能关心子女的一些吃食,至于教导和养育都是由林王氏和林海氏两个人负责。

小丫头的主要教育也是由林海氏负责。但是小丫头由于是女孩子,又是林海平的老来得女所以很受宠爱。

林王氏对女孩子的教育,也不是十分上心,所以才给了小姚氏亲自养育女儿的机会。

小姚是也知道自己不知道怎么教育资,所以把教育的责任交给了林海氏。

但是林海氏毕竟是小姚氏的儿媳妇。尤其是小姚氏还是她丈夫的生母情况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只能向小姚氏进行妥协。

而作为另外能够给小丫头当床一样的那些哥哥们由于岁数相差太大,都是把林月华当女儿看待。

甚至和林月华岁数相差最小的林夕也是这样,所以小丫头所受的宠爱是简直和后世的独生子女的熊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小丫头没有被养歪,也是多亏了林海氏的教导严格的原因。

就拿粮城那些自动织机来说,就是林海氏要求小丫头学会纺线和织布。

小丫头就把他想象出来用于偷懒的自动织机的任务安排给了林夕。

林夕也是蔫儿坏,蔫儿坏,他等小丫头学会纺线之后,把自动纺线机拿了出来。

等小丫头学会织布以后,又把自动织布机拿了出来,气的小丫头咬牙切齿。

因为林月华刚把作业交上去,林夕就已经把造好了机器放到了她和林海氏的面前。

尤其林夕为了防止小丫头作弊,把原来三尺宽的布幅增加到了一丈。

自动织机出来的布跟小丫头那才手动织机出来的,根本是两个规格。

最后小丫头祭出了无赖大法,才让林夕把她使用的那个手动的织机改成了半自动。

而且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还不是一起。后来林月华学女红的时候,让林夕给他弄出来一个自动缝纫机。

林夕很快把这个机器弄出来,但是一直放在库房当中。只道小丫头扎的十指头鲜血淋漓,他实在看不下去之后才拿出来。

林夕做的并不是那种脚踏缝纫机,而是后世用于修鞋的那种手摇式缝纫机结构简单,而且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这部分为了应付小丫头而出产的机器实际上也是很挣钱。

这些东西都被林长申几个人看成了林夕为了满足小丫头的要求,绞尽脑汁开发出来的产品销售额。其实一点儿不比那些铁质的农具销售额度少多少。

而这件事情的原因也是出在这里,小姚氏来了之后,小丫头有了撑腰的后台。

于是向林夕提出那些应她要求开发出产品所产生的销售额应该给提成。

因为是林月华提出这些要求,虽然是林夕研究出来的,但也有她的劳动成果在内,必须给分红。

可是林夕的小金库都已经交出去了哪有钱给她,于是小丫头便又提出了那个已经放置很久的手铳作坊的要求。

在小丫头的眼中根本不在乎钱多少,缺钱无论是找父母还是找长嫂都能要来。

林月华真正想要的就是这个手铳作坊,但是林夕迫于自己以后的规划,是绝对不能答应林月华这个要求的。

小姚氏却不知道这里面的利害关系,也站在了小丫头那边,所以林夕只能被迫的躲着这对母女。

至于船上的林长建和林长礁帮助林夕的原因是他们也这个知道这里面的利害关系。

因为他们亲眼看到那时候被林海平俘获的忠诚号,从进船坞到出船坞一共只用了五天便已维修完毕。

并同时将船上所有的火炮全部换成了粮城自产的。

而且林海平在头走之前给了林长建更换所对粮城的所有军队更换武器的命令。

之所以林海平会下这个命令,是因为粮城里高州卫和雷州卫的两支军队全部撤走,现在控制粮城的只有林家的军队。

因为这两支军队其实在林家封爵之后就应该撤撤走。

一直拖到现在,就是在和林家讨论补偿问题。

直到现在才讨论完毕,林家补偿给了两卫军官一笔银子,这支看守林家船队船员的狱卒才离开了自己的位置。

当林夕打开了武备库,里面的东西,让见到这些的武器林长建大吃一惊。

里面的东西大概能武装1万人左右,而且所有火铳,火炮的药的弹丸全部通用,而且火药的发货率极高。

甚至还有引信管和燧发机构这样的发火装置。

而且林长建也见到了林夕说的那种军用的手铳,正是因为手铳的精良和百分百的发火率,就让他们知道林夕的良苦用心。

而这些跟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是讲不通的,所以只能带着林夕躲出来,只要躲到林海平回粮城就可以。

虽然粮城的军队进行了大换装,但是武器刚刚发到他们的手中,还是不如原来的使用家什的熟练。

真正能发挥这些武器威的,只有由蒙学中毕业的孩儿兵们。

林长礁这是从木盒中掏出手铳问林夕。

“你怎么能肯定这些火器一定比那些弓箭和长枪使用起来战斗力要强?

我听说九边的那些士兵根本不愿意使用火铳。

连辽东的铁骑也不愿意使用鸟铳他们基本都使用三眼铳发射完弹完之后还能当狼牙棒使用。”

“我就举个例子,你知道汉朝时环首刀代替了长剑成为汉军的主要武器。

固然有铁器发展的原因,其中也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汉朝的剑是八面汉剑为例,它首先要磨出八个棱面儿,还要开双刃研磨成本,难度就翻了一翻。

它是一个八棱形,它是有这种结结构非常稳定。

刀背比较厚到刀刃渐薄,所以他们两个从结构强度来说其实并没有强弱之分。

甚至于杀伤力方面剑它是双刃的,使用的技法更丰富。

那么为什么这个战场上最终是刀取代了剑,那肯定是剑的威力不足。

那是因为这些使用者想当然,不一定是威力的事儿,还有可能因为生产成本的原因。

比如换手套只要打出刀条然后开刃,夹柄,缠绳这把刀就算做好了,非常的简单,而且研磨只需要磨一边儿开着就行。

但是剑的话就不一样,以八面汉剑为例,它首先要磨出八个棱面儿,还要开双刃研磨的剑刃就比刀多一个。

最重要的是这个剑啊一般是需要专门的训练,要比剑刀的训练难度提升了好几倍。

多为高手或者贵族所用,因为开双刃稍微用不好,它就容易把自己给伤着,所以实践的人需要长时间的训练。

因为使用剑需要长时间训练,所以根本不是一个需要常年进行耕种工作的普通士兵所能掌握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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