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八章 细节决定成败 160(1 / 2)

这下不止是两家公司,就连香港媒体,也全都地震了!

这还是香港自从有《版权法》一来,第一次有影视圈的同行状告抄袭胜诉的!

关沛珊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她是怎么让法院裁定,宝丽金和亚视的行为侵权,并且判定他们要负全部责任的?

要知道,这种官司以前最难的地方就在于“裁定”。

裁定什么是侵权,什么不属于侵权。

《亚洲好声音》虽然节目流程和《香港好声音》一模一样,但两家公司的法务部也不是吃素的。

他们完全可以死缠烂打,稍微不要脸一点儿,就说是两个节目的“创意撞车了”,光是这种事,就能拖上好几年。

几年之后,原告要么精疲力尽,要么得不偿失,案子自然也就完结了。

可现在,法院却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裁定了两家公司侵权,并且直接下达了一审结果!

难道关沛珊真是“气运之子”,她所做的事,全都能给心想事成?

无数媒体铺天盖地的冲向法院,不停地打听这件案子的内情,最终还真被他们给打听出来了。

原来关沛珊官司获胜的关键,就在于细节!

什么细节?

当然是“转椅”的细节。

原来她一开始就没有状告亚视和宝丽金“节目侵权”,而是告的他们“内容侵权”。

什么内容侵权呢?

当然就是他们使用“转椅”这个流程,和《香港好声音》一模一样!

这個裁定就很好判决了,因为转椅侵没侵权,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又不是说拍爱情电影,你也要接吻,我也要接吻,大家要接吻,都必须用嘴皮子碰嘴皮子。

你总不能接吻的时候用嘴皮子碰PY子吧?

而“转椅”这个内容呢?很显然就是非必要的。

同为选秀节目,你可以选择用眼看,用脑后跟看,实在不行,你哪怕拿块黑板挡着呢?

或者是拿块布把眼睛蒙上呢?

你为什么非要和人家一模一样用转椅?

这都不是抄袭,那什么才叫抄袭?

所以面对这个话题,关沛珊的代理律师咄咄逼人,亚视和宝丽金的法务部也毫无办法,他们根本就没办法在这个细节上面进行狡辩!

因此法院的裁定很快,判决书也下的很快!

而这样一来,香港媒体可就热闹了!

“亚视抄袭被石锤,《亚洲好声音》恐面临停播困境!”

“抄袭者终将自食恶果,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亚视和宝记面临天价处罚,《亚洲好声音》恐开播既沉船!”

……

香港的媒体们一向都是如此,哪怕屁大点儿事都能安上一个耸人听闻的标题,比如当年许知安翻车的时候,香港媒体的标题就是:

“16分钟车厢偷食,连环激吻超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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