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1 / 2)

  我的动作变得更急切,进入顶层四楼后,空旷却温暖的空间令人无法忍受,我没有停顿,开始动作粗鲁地扯掉上衣,进入浴室中。

  水流从蓬蓬头中洒下,仿佛来自屋外汇入北冰洋喀拉海极地雪景的海湾中的奥涅加湖水,薄薄的浮冰成为最后阻挡春天脚步的残兵败将们,用异常的刺骨来对抗,我吸入这片清醒的冷气,呼出急促的热气。终于,欲望短暂得冻结,在它不被融化之前,我得以稍稍喘息。

  系上浴袍的带子,我已经闻不到自己身上是否存留弗洛夏的味道,她的气息很淡,如果不仔细去闻根本不会发现,可它顽强地如骨附蛆般不肯消散。

  斯达特舍跟在后面来到格利普斯,他捧着浴巾朝我递过来。“您来得急,房子的壁炉才烧着没一会儿,温度并不足够,您注意身体。”

  头发没有擦,冰冷的水珠一滴一滴滴落,睡着脖颈滑进后领里,身体积攒的热度随着不起眼的攻击中迅速流失。

  我用毛巾摩挲着湿发,柔软的质地快速地吸吮水汽。“书她收下了吗?”她不会拒绝,哪怕是口是心非的感谢,我也想从另一个人的嘴里听到。

  “当然,她让我向您转达谢意。”斯达特舍从男仆的托板上端出一杯东弗里斯兰茶放在茶几上,他觉得弗洛夏根本不会拒绝,依照他的了解。

  鲜奶油覆盖在表面,将近堵住热气发散的渠道,可温暖和悠长的茶香还是透过细密的泡沫孔洞中钻出来,燥热犹如要卷土重来,我憎恶地闭上眼睛。

  “拿下去。”

  我离开那片被污染的区域,走到酒柜旁。差不多十四岁后,各个家族的继承人们学会接受酒精成为他们新的饮品,从较好入口的香槟开始,威士忌,伏特加,杜松子,白兰地,琴酒逐一尝试······有人喜好朗姆有人擅长红酒还有的人钟情黑啤。

  因为卡亚斯贝的缘故,我对酒精一向敬谢不敏,酒精没有错可嗜酒会麻痹大脑思维,迟钝木讷丑态百出,狂放纵欲又不知羞耻,比起这些我更嫌恶宿醉时满身臭气和头痛,卡亚斯贝很好地诠释着被酒精操纵着的行尸走肉。

  可是现在我需要不清醒来释放痛苦,不是烂醉如泥,而是将知觉的灵敏性降到最低,略过华丽雕刻花纹的透明玻璃瓶,我没有看标签随手拿起一瓶Domaine Dujac,拔开木塞倒进放置在一旁的酒杯中。

  斯达特舍走回来,他递上一份文件。“关于调查的事情出现了最新进展,刚刚接到消息,那两个人之一的荷兰人驾车驶过伊拉斯谟斯大桥时与另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被送进医院后,车祸造成高位截瘫和陷入深度昏迷,能不能完全清醒过来还是一个未知数。”

  我抿了一小口,苦涩和辛辣顺滑地流下喉咙,酿造的酒精味无法被醇香的气息掩饰,我不由自主地香气那个醉鬼摇摇晃晃地走动时扩散开来的味道。我皱皱眉头,仰头一口气喝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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