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77(1 / 2)

   由于死者被发现时身上并未携带能够证明其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遂由办案警员在发现尸体附近的场所进行走访排查。之后在附近的体育馆,也就是举办今年夏季拳皇大赛的场馆内发现了认识死者的人。

   对体育馆内员工提供的信息进行确认后,获知死者名为芥间下介,目前职业是一名自由撰稿人。

   根据警方走访得到的信息,体育馆内员工曾多次目击芥间下介与不同的人发生过争执。在对这些口供一一进行真实可靠性确认后,将嫌疑人初步定为三名:

   一、体育馆总经理。本人称曾受到死者芥间下介的威胁勒索,死者芥间下介声称掌握了他在维护场馆设施使用的建材上以次充好、从中牟利的证据。体育馆总经理对此矢口否认,双方曾为此闹得不愉快。

   二、今年拳皇争霸赛已经被淘汰掉的八强选手之一。本人称与死者芥间下介是朋友关系。但有体院馆员工曾听到两人在选手休息室内发生过激烈争执,并伴随玻璃摔碎在地的声音。事后员工进去打扫时,该选手称是不小心碰倒了玻璃杯。

   三、松田丈太郎。案发三天前在体育馆内,曾有多名员工目击松田丈太郎将死者芥间下介丢出自己的休息室,并向对方怒吼:“别再来烦我,下次再让我看见你我就不客气了!”松田丈太郎本人称:“我之前都不认识他!那天是他突然摸进我的休息室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本来三个嫌疑人都很可疑,但在之后的走访排查中警方掌握了“决定性”证据,将凶手最终锁定为松田丈太郎:

   在发现死者的巷子,正对巷子口的马路对面是一家相机店,案发当天店内有人刚巧拍下了松田丈太郎进巷子的身影——洗出的照片右上角日期确实是案发当日,店内有员工可以确认拍照时间约为当日12:46——“那天客户的相机坏了来找店长查看嘛,店长修好以后对着窗外拍照,当时我正在打中午的订餐电话。”经多方核对确认该条口供属实,并且店内电话机确实能找到12:46拨出去的通话记录。

   而就在巷子的另一头,则有体育馆内负责打扫卫生的员工口供:“当时我正在擦体育馆的玻璃大门,大厅里电子报时钟刚播报完1点整的时间,我就看见松田先生从巷子里出来了。之后松田先生进来时我还跟他打了招呼。”关于这点也与松田丈太郎本人的口供相呼应。

   但在查到这条重要的信息之前,松田丈太郎的口供并没有提及当天他曾经过发现死者的现场。

   被警方再次问询之后才翻供说,知道了死者是在那条巷子里被发现的后,担心自己被怀疑,之前就没有提这茬。

   前后不一的口供让松田丈太郎显得分外可疑。

   已知那条巷子确实是穿过两条街区的捷径,但内部道路狭窄,卫生环境较差。同时是不少小公司、小饭馆的后门都朝向巷内。但因为曾发生过有事务所后门楼梯年久失修,零件掉落砸伤路人的事件。所以附近知道这条巷子的居民和路人除非赶时间,否则也很少会选择从这里走。

   一名平均身高的立本国男子,以正常步速穿过巷子的时间约为2-3分钟。用跑得话,动作灵活的人可能1分钟都不到就能跑出去。

   总之,无论如何身高177cm的松田丈太郎都不太可能为了穿越这条小巷花费将近一刻钟的时间——除非他在里面做了什么。

   死者芥间下介是在案发当日下午15:35左右被人发现并报警的——

   15:20,夏季拳皇大赛轻量级半决赛已结束,其中松田丈太郎和另外一名选手顺利晋级决赛。那会正值赛后的散场时间,有观众选择避开人群从小巷走,继而发现了死者。

   而根据当时现场法医的检查,死者尸体靠坐在墙边,脖颈笔直,仅在下颌及颈部出现尸僵,判断死亡时间在2-3小时前——即覆盖了松田丈太郎经过巷内的时间。

   毛利英理:“就警方对案情现阶段的调查结果来看,证据对你们的父亲非常不利。我的建议是未来庭审时可以向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方向进行辩护,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松田阵平:“你胡说什么啊!我不接受!我爸爸不可能杀人的!”

   “阵平!”浅羽守和一把拉住往前冲对着律师发脾气的弟弟,低声喝道,“出门前你答应过我什么?”

   “我!”松田阵平腾然升起的怒火在接触到哥哥冷静的目光后被及时捏熄,一下子连声音都小了下去,“……我知道了。”

   浅羽守和:“快向毛利律师道歉。”

   “……我很抱歉,对不起,刚刚是我说话太冲动了。”松田阵平向毛利英理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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