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路上(1 / 2)

交完房钱,出来宾馆,林晨站在门口向外望去。

下午四点,太阳还没有落山。

街道上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车辆川流不息,行人络绎不绝。

各种声响,如行人的脚步声、商贩的吆喝声、路人的交谈声、自行车的铃铛声以及影像厅里传出的歌声交织在一起。

此起彼伏……

形成动听的旋律,充满了时代的气息。

“……

人生是,美梦与热望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何从何去,去觅我心中方向

风仿佛在梦中轻叹

路和人茫茫

……”

影像厅里传出耳熟能详的旋律,林晨不由自主地跟着哼唱起来。

作为张国荣的粉丝,他以前在直播的时候就唱过这首《倩女幽魂》,听过的都说好听。

事实上,他的唱功还是挺不错的,绝对不是“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的那种。

根据小说的时间线,现在应该是2003年2月。

嗯?张国荣还活着!

好!有空可以去看看他的演唱会。

现在是21世纪初,国家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

那自己该何去何从呢?

去经商?

去下海?呸!去创业?

去炒房?

当文抄公?

还是进军娱乐圈?

搞个锤子,先吃饭……

林晨找了家饭馆,边吃边想。

《盗墓笔记》这部小说自己也看过好几遍了,对里面的剧情可以说了如指掌。

有系统奖励,还知道剧情,果断去盗墓!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系统的羊毛不薅白不薅。

反正自己只要到了地方签个到就行,就当去旅游了,简简单单。

至于九门、汪家和那个它之间的勾心斗角,明争暗斗。我只想说,这些都不是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而小说里的那些谜团和悬念。作者三叔自己都只管挖坑不管埋,自己哪会去操那份心。随它去吧!

吃完饭,林晨先去了手机店,买了个诺基亚,没错,这个时候最好用的手机是诺基亚。

然后根据记忆中的号码拨了出去……

“喂,我是吴三省,哪位?”

“喂,三爷,是我,林晨。”

“哦,原来是林兄弟!你好,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在杭城XXX。”

“好的,我们明天就出发,早上七点在杭城汽车站集合。你的行李我这边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好,我知道了。”

“那成,咱们明天见。”

“嗯,再见!”

挂断电话后,林晨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原剧情。

这次要去的地方是七星鲁王宫,那地方还是有点凶险的,自己得好好准备一下。

接着林晨去了趟网吧。

别误会。

他不是游戏瘾上来了,想去撸两把“英雄联盟”。

也不是打算开个直播跟粉丝们报平安,或者来个异界直播。

现在这个时间点,“英雄联盟”还没有出来,直播行业也还没有兴起。

他来网吧是来查资料的。

出了网吧,林晨又去买了一些别的东西,然后坐车抵达了杭城,在汽车站附近找了个宾馆住下。

早上七点,天微微亮。

众人在汽车站集合。

目前是二月份,还是属于冬季,天气比较寒冷,所有人的嘴里都在吐着白气。

众人的打扮都是:上身穿着毛衣加一件羽绒服,下身穿着秋裤,脚上穿着登山鞋,身后背着背包。

林晨站在这些仿佛跃出小说页的人物面前,细致地打量着他们,心中满是激动和紧张,同时也充满了期待。

现在,他终于能和这些小说中的角色一起,踏上一场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了!

经过观察,可以确定:

这位蓄着胡须、沉稳冷静的中年人是吴三省。

他旁边那位皮肤白皙、面带稚气的年轻小伙是他的侄子天真吴邪。

那位身形健壮、体格魁梧的大汉是大奎。

另外一个体型较为瘦小但肌肉结实,面带刀疤的男人是潘子。

最后,面无表情、神色冷淡的小哥是闷油瓶。

“好,人都到齐了,把行李都带上,出发吧!”吴三省扫视了一圈,然后说道。

于是,一行六人,坐上了开往山东临沂的长途汽车。

林晨选了个靠窗的位置,旁边刚好坐的是天真吴邪,前面是潘子和吴三省,后面是小哥和大奎。

吴邪因为是第一次去盗墓,显得异常兴奋,总是拉着大奎和潘子问这问那。

林晨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此时的吴邪纯真得像一张白纸,林晨非常欣赏他。

据后来稻米们的总结,吴邪此人:

“个性温和善良,知世故而不世故。

想象力丰富,爱吐槽,思维跳跃,有责任心。

别人对他的好总是铭记在心,对自己遭受的苦难却轻描淡写,毫不犹豫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且只字不提。

细心谨慎,好奇心重,智商高,知识面广,头脑灵活,是军师的角色。

尊重女性,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所追求的事执着认真,坚韧勇敢,一往无前。”

果然,是主角模板无疑。

吴邪突然转过了头,看向林晨:

“你好,我叫吴邪。”

“林晨,吴邪?天真吴邪?”

“我叫吴邪,不叫天真。”

“好的,天真,没问题,天真。”

吴邪自闭了,把头转了回去。

林晨看着他的窘境,笑了笑:

“逗你玩的,听他们说你是大学生?”

“嗯。”

“大学生,活好吗?”

吴邪丝毫没有听出林晨在开车,如实地回答道:

“好啊!大学生的课余时间很多,可以经常去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者泡图书馆。”

“没有谈恋爱?”

“没有。”

“你这是不务正业啊!”

“怎么不务正业?谁说大学生就要谈恋爱的?我就喜欢学习不行吗?那是我的兴趣爱好!”

“你不懂。大学的时候找对象,还能靠长得帅、学习好或者嘴巴甜,可一旦毕了业,就只能靠有钱了。”

“靠金钱换来的爱情那不叫爱情吧!再说了,我现在就是古玩店的老板,有钱。”

“哦,那没事了。”

差点忘了,吴邪是富二代!

轮到林晨自闭了。

自己两世为人、是穿越者、还有系统加持,全身上下却只有几百块,现在还要为了碎银几两四处奔波。

而吴邪这么年轻就可以直接躺平了,想去哪玩就去哪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比如,每次去盗墓都不是为了钱。诶,就是去玩……

人比人要死,货比货得扔。

嫉妒使我质壁分离。

林晨无奈地拿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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