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会议28(1 / 2)

  “它喜欢什么就用什么引。”

  “啊,那岂不是要用……人血?”

  “其实我们有现成的诱饵。”陈哲说。

  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孙晴第一个反对:“我不同意。”

  “我还没说……”

  “我不同意。” 孙晴一字一句道:“你用已经死去的同学引开怪物。”

  吓!要用周启乐他们的尸体吗?!

  众人面面相觑,良久说不出话来。

  林秋葵又咬了一口。

  “眼下讨论这个问题还太早。”

  陈哲面不改色:“就算有‘诱饵’,我们该怎么用?要把怪物引到多远,才够我们这么多人从生活区转移到教学楼?很显然,这个距离不可能随便扔一下就达到。我想在场应该也没有人愿意牺牲自我,去做那个活诱饵吧?——至少我做不到。”

  大芳小心翼翼地插话:“那个……我以前扔铅球得过市级比赛第一名,可以帮得上忙吗?”

  “距离不够。”

  他的否决令气氛一下凝固起来。

  半晌,林秋葵出声:“我宿舍有一架航拍用的无人机,不用网络,实时传输画面……”

  数十道目光不期而同地扫过来,里面装载着同一个疑问:你怎么还有这玩意儿?

  林秋葵:就随便囤的。

  陈萝音耸肩:“被害妄想症是这样的。”

  “无人机……我记得洪远你会用。”

  陈哲的笔帽指向一个人,那人摸摸脑袋:“之前有段时间很迷,还考了aopa高级驾驶证来着,不过已经很久没碰了,需要练练手。”

  设备有了,操纵员有了,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诱饵。

  “我不同意。” 孙晴坚持立场。

  “那些同学已经死了,我们做的事只是相当于器官移植,让他们死得更值得而已。”

  “是吗?可器官移植是经过本人签署同意书的,副会长你的意思是也征求过他们自身意愿?什么时间?向谁,乐乐还是刚子?像你这样谨慎的人应该会保存纸面或者录音证据吧。”

  “你能不要感情用事吗,晴晴?”

  “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请问你又是以什么身份喊我晴晴?”

  小情侣意见相左,争执不下,弄得围观群众也犯纠结。

  这个说未经同意利用他人遗体确实阴险,不符合基本道德;那个觉得实际上人没就没了,无论对尸体做什么,本人都不会有感觉,所谓的道德伦理说白了也就是一种迷信。

  更何况他们处在非常时期,又不是因为私人牟利、贩卖器官之类的目的而擅自破坏尸体。

  总之双方支持者一半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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