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崔周对论(1 / 2)

“做人的品德当以董子所补充的五常为标准,做事应当以公正公平为主,不能被私情以及私情所影响。”

崔琰所说的五常就是仁义礼智信这几个,而董子就是董仲舒。

五常一开始只有孔子的仁义礼三个,后来孟子补充了智,直到董仲舒将信补充上,才形成了五常。

完整的应该叫做三纲五常,这个理论就是董仲舒所提出的。

“那倘若有一个儒生为父报仇杀了一个罪犯,有人认为应当依法处理,但是也有人认为,为父报仇乃是人之常情,应当宽恕他的罪行,这种情况怎样做?”

崔琰又皱起了眉头,这周小郎君问的问题怎么都这么刁钻,但是心中还是开始思索起来,面对这种情况他会怎么处理?

儒生为父报仇杀死罪犯...

“罪犯虽有罪,应当由国家的法度来审判,而不应当为了心中的私情,私自将其杀死,若不处理,日后人人皆以之为效仿,国家岂不是乱套了?”

崔琰说到这里停顿了,拿过案桌上周瑜让人准备的茶汤喝了一口,润了润喉咙接着道:

“不过,儒生有罪却也有缘故,罪行不可免除,却也可以免除他的死刑,改为徒刑,让其在边关为抵御外族而出力。”

周叙对于崔琰的回答并不意外,只是再次接着问了一句:

“那若是一个罪犯之子,为了替父报仇杀了一个儒生之子呢?”

“罪无可恕,当处以死刑!”

崔琰几乎都不用思考,直接就脱口而出。

在他的思想当中,罪犯之子又岂能与儒生的地位相提并论?

这也是儒学中的特点,提倡等级制度,会将人分类成三六九等的地位,而面临的对待自然也是大不一样!

“可是先生说公正公平,两人都是为父报仇触犯律法,为何却有不同的对待?”

周叙听到崔琰的回答,直接就继续追问道。

崔琰被周叙的话给问楞了,一时间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良久才吐露出一句:

“罪犯之子焉能与儒生之子相提并论?”

“既然如此又何来公正一说?”

崔琰的思绪有些混乱了,如今的他不过三十余岁,学儒也不过十年左右,在郑玄门下学习也不过短短一年,如果不是当初为了躲避黄巾之乱,他也不会来到这里。

本来崔琰是已经准备回清河老家的,只是听到有人打着孔圣的名头在胡言乱语,心下才有些愤怒的上门。

只是没想到....会被人说的如此哑口无言...

不过崔琰也不是迂腐之人,不然也不会在二十三岁的时候改变自己开始研习儒学。

“还请周小郎君赐教!”

崔琰恭敬的对着周叙行了一礼,在他看来既然学问不如人,不管对方是谁,都应该恭敬的请教一番。

对于崔琰的态度,周叙还是很满意的,本来周叙也对他没什么反感的。

“我认为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应当将双方的身份地位等因数抛开,然后再来根据事情来进行判决!”

崔琰继续询问道:“若是皇子和三公也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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