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狼随风蹿(1 / 2)

兴安盟。

阿尔山市。

阿尔山市地处大兴安岭林区腹地,紧邻蒙古国边境,是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科尔沁草原和蒙古草原四大草原的交汇处,素有牧草王国之称,曾是大清皇家的御用狩猎场,岭上野兽出没,草原上遍地狼踪。

大草原的春夜,天气变幻无常,不久前还是满天繁星,刚过半夜,风向突变,西北风凛冽,天空刮起了雪花,刚抽出嫩芽的青草转瞬被蒙上一层白色。

“嗷......”

远处一声狼嚎,刺破寂夜,令所有牧羊犬顿生警觉。

一个由蒙古包,活动栅栏,木板,牛车,马车,大毡子组成的羊圈中间竖起一个旗杆,顶端有一盏马灯,昏暗的灯光下,挂着一张迎风飞窜,张牙舞爪的狼皮。

蒙谚:狼随风蹿。

圈里有一千多只羊,七匹马和数头牛。

一群蒙古草原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踏雪逆风而行,悄然向这个熟睡的牧群逼近。

狼群行动统一,善于逆风偷袭,等处于上风头的护羊狗群发现,为时已晚。

“一猛,起来值夜了,别忘了天亮前叫我。”

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腰挎短刀的蒙古少年,打着哈欠推了推正在熟睡的王一猛,伸手取过毡毛和牛皮胡乱铺好,合衣躺上,抓过一件衣服蒙住头,连枕头都不要了,转眼呼声响起。

哪来的狼嚎?

听着远处传来凄厉的狼嚎,醒来的王一猛打了个激灵坐起,朦胧中睁开眼,只见自己身处一个温暖的蒙古包里,身底铺着一张牛皮,肚子上盖着张羊皮,腰间插着蒙古短刀,身边有一个触手可及的掏捞棒槌。

蒙古包的中央有个供饮、取暖的火炉,水壶里冒着热气,炉边的竹筐里还有取火用的干牛粪。

一张矮桌上的马灯里透出橘黄色的光,半盆把子肉的边上有一壶奶茶,一个闹钟上的时间是2:25

火炉对面的一张牛皮上躺着一个身穿蒙古服装的粗壮少年,鼾声如雷。

“我……我这是在哪里?我的手怎么变年轻了?”

突然,记忆的画面如走马灯般在王一猛的脑海闪过,过了一会王一猛知道自己重生1980年,从一个黄土埋到脖子的瘸子老光棍,重回十七岁,在牧主图卡铁钼尔家做羊倌。

王一猛家世代以渔猎为生,他的祖上早年躲避饥荒和战乱,逃难至大兴安岭。

每年初春,狼皮轻盈,蒙古人都会掏狼崽。

狼崽的皮毛很值钱,特别是这几年狼患泛滥,对牧区影响很大,当地政府出大价钱鼓励猎人和牧民掏狼崽,一张小狼皮抵得上五张羊皮,一窝狼崽少则四五个,利润可观。

成年人无法进入狭窄的狼穴掏狼崽,只能由未成年人进入。

但狼崽野生凶猛,且母狼记仇难缠,游牧民族居无定所掏狼崽也就罢了,王一猛家居兴安岭,一旦得罪母狼,后患无穷,寝食难安。

所以,王一猛的父亲王建设,禁止自家孩子靠近狼窝。

王一猛十三岁那年,邻家青年为了攒钱买猎枪,带他去狼穴却骗他说是掏旱獭卖皮吃烧烤,他在不知情且没准备的情况下进入幽暗的洞穴,一只狰狞的狼崽猛然出现,它那萤火般惨绿的眸子,让王一猛从此对狼产生了心理阴影。

猎人世家的子孙怕狼,以后还怎么以打猎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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