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120(1 / 2)
温絮听到这话,眸光微顿,抬眸静静望着他,那张原本俊朗的脸庞,因这几天忙碌奔波留下了疲倦,眼下乌青,下颌也长出了蟹青色的胡须。
而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她。
温絮胸腔闷胀,鼻尖也逐渐泛起酸涩,她忽地丢下手里的毛巾,伸手抱住他:“陆时谦,嫁给你,应该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
陆时谦轻笑,抬手回抱住她,下巴埋在她颈侧,似乎想感受这份踏实:“嗯,我很幸运,当初选择的是你。”
温絮微愣了下,抬头看他:“……什么意思?”
陆时谦抬手揉了揉她皱起的眉,指尖最后落在眼尾那颗引人瞩目的泪痣上:“温立德最先提出联姻的人不是你,而是温绮柔,爸爸问过我的意见,我只说了一句,如果那个人换成你,我同意这次联姻。”
所以当温絮主动找上他,谈论领证的时候,那一刻,他心里莫名闪过尘埃落定这个词。
温絮全然不知联姻时还有这么一段,难怪爷爷会答应得如此爽快,她本没抱多大希望,却毫不费力得到这门亲事。
她心里有些激动,抬手圈住他的脖子:“陆时谦,原来没结婚之前你就被我吸引了。”
陆时谦勾唇:“嗯,印象还不错。”
那次是他与客户在茶馆谈案子,听到周边传来窃窃私语,便顺着众人目光看去,映入眼帘是温絮那双灵动的桃花眼,及她眼尾那颗泪痣,当时她笑容娇媚,如江南缠绵的春雨,醉人又煽情。
温絮再次抱住他,两颗心紧紧相贴,感受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窗外洒进的淡淡金光,将两人相拥的身影投射在地,拉出细长的光影,像游离很久的人,彼此找到了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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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温儒安的车祸案一审开庭。
温絮第二次进入庭审厅,这次却不是以旁观者的身份,而是坐在了原告台上,身旁的辩护律师自然是陆时谦。
这次事件在北寻轰动不小,旁观位置座无虚席,牵扯人员较多,嘉雯一家以及陆家一家人全来了。
而温家除了温立德,剩下人员全到场。
开庭时,温絮再次见到温儒安时,差点没认出来,他瘦了很多,头发也被剃成寸头,脸颊凹陷,一身黄马甲穿在身上,没了往日的光彩。
两人遥遥相望一眼,他面神平淡,眼底无光,看来是清楚这次庭审对他无利,从他的诉求来看,他不想死,宁愿判无期徒刑,人生毫无自由,能活着就行。
温絮不是圣母,他预谋了两场车祸,她无法原谅,必须给予死刑。
李严证人上台,他直言不讳,把温儒安交代他干的事,事无巨细吐露,甚至还留有他们当时的通话记录。
或许他是料到东窗事发的时候,他有抗衡温儒安的把柄。
证据确凿,就算温儒安的辩护律师有心辩护,众多言语都显得苍白无力。
更何况他对战之人是陆时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