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罚俸半年42(1 / 2)

五龙山的匪贼很惨,死法也千奇百怪,有的被装在麻袋里锤成肉酱,有的被千刀万剐只想快点死,也有的被剁碎了喂狗,更有妇女饮其血、啖其肉。

遭戳的百姓用能想到的最残忍的死法将怒火和仇恨发泄到这些匪贼身上,这些被抓来的匪贼尽皆后悔,早知道当初反抗一下,被一刀砍了多少。

周启觉得,人命是有价值的。

即使是十恶不赦的恶棍,也有一定的价值。

别的不说,这些匪贼可都是青壮。

与其直接杀掉,还不如废物利用一下,让这些匪贼去开荒修路什么的或者挖矿石,怎么也比直接杀掉要强,大明可是很缺劳力的,看看那路都烂成啥样了。

奈何他也只是路过。

管不了这么多闲事。

入夜,周启在帐篷里点灯写奏本。

这一路从京城出来,见到了太多人间惨事,而这些惨事,基本都是人祸,天灾从古至今就不曾压垮勤劳的华夏百姓,能压垮百姓的只有人祸。

人祸来自哪里?

这就不用多说了吧!

官员善于妆点,以华丽的文字将自己妆点成道德君子正直之士,朱万年也算名臣,颇有气节,孔有德打到莱州时宁不从贼而赴死,可治下依旧是一团稀烂。

匪贼遍地,百姓遭戳能无能为也。

那些虐民之官治下,都不敢想是什么样子。

见的惨剧多了,难免会戾气横生。

今天一时没压住火,把那个县令抽了一顿,还给破了相,这事没法善了,肯定会被参上一本,得赶紧打预防针,反正已经得罪了朝中百官,虱子多了不痒。

再得罪几个地方官也无所谓。

或许他的奏本内容早就传到地方,这些地方官也多视他为仇寇。

就更无所谓了。

“……百姓失其地,无所耕,故流亡他乡,或落草为匪,官绅实祸乱之源也,臣于路所见皆人间惨事,至莱州,五龙山贼匪害民,杀老幼、淫妇人,百姓之惨臣不忍睹,臣命家将剿之,旦夕破匪寨,百余匪众皆诛之,召知府县令询问,知府不能为,言贼狡诈,县令言臣多管闲事,无权过问地方事,臣怒而鞭之,彼辈食君之禄却不能为陛下抚顾子民,知私利而不知社稷,实有负皇恩,望陛下索拿问罪……”

次日一早,奏本就送往京城。

与此同时,莱州府官员联名的弹章也飞往京师。

乾清宫,暖阁。

崇祯帝看完周启的奏本,还有点不信。

周启说的虽是事实,可在皇帝看来却未免太过吓人。

这些年各地的匪贼多了,崇祯帝是知道的。

毕竟朝臣虽然善捂盖子,但也不敢真把皇帝当傻子糊弄,一些情况皇帝是知道的,但百官的表述,那是带着春秋笔法的,皇帝的认知也是,匪患不足虑。

若按周启所述,大明已经病入膏肓了。

这就未免太严重了。

不过莱州五龙山匪贼害民当不假,此类事容易查证,想来破虏侯也不敢无中生有,这就有点太恶劣了,莱州府官员剿贼不力,使治下百姓遭戳,确实有点无能。

不过鞭鞑官员确实有点胆大妄为。

天下万民皆是皇帝臣民,即使官员有罪也该由皇帝处置,私自鞭鞑实乃越殂代疱,此风断不可长,不过考虑到破虏侯的年岁,年轻冲动一些也算是正常。

而且又是一片公心,这次就不重惩了。

再看朱万年的奏本,又是另一种说法。

与破虏侯的说法是截然相反。

通篇皆是破虏侯如何之跋扈,对匪贼害民却是轻描淡写。

皇帝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

来回看了几遍,还是可以破虏侯所言可信。

不说别的,周启在奏本中把村庄所见描述的很详细,十分有画面感,而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查证的,最多也就是用下春秋笔法,群臣还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糊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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