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大越(2 / 2)

至于县以下?

皇权不下乡,这边也不例外。

乡野之间,由乡绅宗老自治,只要能及时把税收上来,同时不造反闹事,那官府才不管你下面的破事。

而陆胜如今,就处在这自治之中的乡野。他哪怕奔波了一个月,都没跑出身处的这个梅康县。

以小推大,就可想而知,这大越朝廷有多大了。

这么庞大的一个王朝,你要说对方没点高手,甚至王朝内的地方上,百姓民间没点强龙,打死陆胜都不信。

区区烈阳功小成,不过江湖三流。

往上还有二流、一流,甚至一流之上的宗师之境。

强者如此之多,一个三流武者,又算得了什么?

对自身实力,陆胜有着清晰定位,才不会飘呢。

在没有足够实力之前,秉承着财不露白,力不外显的原则,能不暴露自己真正实力,就绝不暴露。

留一手底牌,关键时候,说不定就能救命。

所以不就回家那几十里路吗?

又不是没有腿,走就是了。

不过话虽这么说,但顶着能晒死人的太阳,走的久了,满身大汗,这也确实遭罪。

陆胜的修为,还没到不避寒暑的程度。

太阳对他来说,也是真的毒。

“这个时候,要是能有一匹快马骑,该有多好,甚至有辆牛车也行啊。”

赶了十来里土路,陆胜抹了一把额头的汗,不由感叹。

说实在的,如今钱他不缺。

若可以的话,直接买一匹快马,来个纵马江湖,那当然惬意,也圆了自己侠客梦。

但大越制度,民间养马者,所有马匹只能提供给官府,私人不得允许,不许买卖。

像马匹这种战略资源,只能由朝廷收集,或者由朝廷认可的人使用。

似陆胜这种,朝廷眼中的神棍野道士,要真敢公然骑马,立刻就要治一个盗取军资之罪。

不但马匹充公,人说不定也要去充军,那才是真惨。

所以当他赚了不少钱,想要去买马的时候,向村民打听到这条律令之后,立刻就打消了纵马江湖的念头。

一把剑、一匹马、一壶酒,这闯荡江湖的日子虽然潇洒,但也不是一般人能过的。

路上你要真碰到这种能畅行无阻,肆意游走天下的骑马侠客。

那可得打好眼色,见到这种人,有多远,就避得有多远。

须知。

这是一个出个县,都要查你路引的时代。

能在禁马令下,公然骑马。能在路引制度下,跨境越府。

能做到这些的人,要么实力强大到官府都得退让。

要么对方就背景通天,本身就有极深的官面背景。

而不论是哪个,都不是普通人,甚至背景实力差点的人,能够惹得起的。

显然。

像陆胜这种破观“仙师”,就不在那批人之列。

别说骑马了,就连牛车,也不是想坐就能坐的。

那得碰运气。

倒是骑驴,还能指望指望。

但作为重要牲畜劳力,你想跟人买,没点渠道,都难收。

“所以啊,还是老实赶路吧。”

收敛了这些杂念,陆胜唉声叹气,继续顶着太阳,回自己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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