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盛宴-上】1910(1 / 2)

高小凤一早就开始忙碌,让酒楼的伙计准备了拜师的布置,太师椅、茶几、花篮一类的物件一样不少,照写字先生的吩咐,按规矩摆好了。

一条红色的大横幅挂在宴会厅当中,上书【拜师会】三个大字,左右八个大字,写着【薪火相传】、【尊师重道】。大堂左右各三只一人高的大花篮,一条大红绸缎挂在花篮之上,上书一行字【任云德先生收徒-姚政海】。

布置完,小凤给写字先生、花店伙计等人结了账,转眼已经到了下午。自己出去街上,买了糕点吃,回来继续做事。

小凤拿出小本,开始盘点邀请来的宾客,主桌一个大台面,坐十二人,除去任云德、大海,就是姚志远夫妇二人,任云德一家另三口人,以及市政局的高官五人。宾客每桌八人,乌鹭棋社、大马路夜总会、戏院、码头等人坐了两桌,七大商社来客坐了四桌,姚志远在政府各级的好友及其家属请了六桌,大海在陆军的战友和上级军官请了三桌。警察局的人最多,拖家带口,来人整整占了十六桌,共备三十二桌酒席,将南洋大酒楼整整一层全部铺满,气势颇为壮观。

另还在楼下安排了八桌,是给那些达官贵人的管家、司机、佣人等用餐的。

小凤点完酒席,跑去戏院,跟京戏班子、相声班子、变戏法的、歌舞班子,核对了出场顺序。今日大海的拜师宴,把大马路戏院都给搬空了,场面实在隆重。

只小凤一人,这一天时间哪里够用,没办几件事情,天就黑了下来,宾客陆陆续续要上门了。小凤急急忙忙,刚要去找大海商议,只见大海穿了一身漂亮的黑色西服,身边还陪了几人,是警察局的小胡、小李和老陈这三位最要好的手下,也穿了一身精神的西服,一行人正同时来找小凤。

大海让小胡、小李,留下来帮小凤,自己和老陈,就站在酒楼大门口,迎接贵宾。

小凤从随身的包里,抽出两条香烟,一条塞给了大海,一条让小胡拿好了。大海知道小凤不易,为了这次酒宴,脚不沾地忙了好几天,过去摸了摸小凤的头发,轻声说:“去找个地方收拾收拾,把自己弄好看了。”

小凤听他说,开心点了点头,客气地向小胡和小李行了个礼,大方说:“两位警官受累了,等宾客落了座,要拜托两位多跟客人说说话,分分香烟。一会儿戏院的人来了,我再来劳烦二位,帮着拿些东西,辛苦了!”

小胡和小李,很清楚小凤的来头,平时大海也不跟他俩多说,今天头一回见小凤,觉得她,跟寻常的大马路女子大有不同。

这不同之处,在于小凤不仅端庄得体,落落大方,做事还全心全意,不嫌辛苦,安排得样样妥当,很是精明能干,当下十分尊重,连忙回答:“不妨不妨,姚队长平时待我们很好,跟朋友一样,理应来搭把手的。警局的其他兄弟也好来帮手,你一个女人,千万不要去拿重物,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就好。”

小凤依旧还是道了谢,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本自己大马路的姐妹,个个都愿意来帮她,只是她想着大海是政府里当官的人,被人认出来,不太好看,就自己铆足劲,始终提了一口气,终于给她等到了援兵。

她带着小胡小李上了楼,让他们在楼梯口等着迎接宾客,自己悄悄来到一旁,拿出镜子,整理妆容。

不一会儿,小胡带着几个客人上楼,其中一个人大咧咧说道:“我呢早点过来,陪人说说话。把我戏院搬空了,今晚上生意也不用做了,胡警官,我们自己去坐,你管自己忙!”原来是大马路那边的几个老板,先到了。

小凤见客人来了,连忙上前,给几位老板领了座。别人也不认得她,只当是酒楼里的人,落了座,只管自己喝茶抽烟侃大山。

一个钟头过去,大马路的老板,码头的康金龙、惊风刀,几家商社的人,都到了。这些客人也不互相打招呼,应了那句【人以群分】,只顾在自己的桌面上,找人说话。

王水虎和夏姑也来了,小凤领他们去商社那桌坐了,这时,一位二十左右的青年走过来,叫了一声“阿姑!”正是明月,绍兴师爷在一旁,抱拳向四爷夫妇问好,和四爷站到一边,聊了起来。

夏姑穿了自己最好的衣服过来,打扮得雍容华贵,脸上脂粉涂的很厚,见明月叫他,开心得跳起来,去摸明月的头发。小凤看他们亲密,刚要走开,前面又走来了一位富家公子。

这位公子哥,身穿浅灰色西服,里头一件同色马甲,露出白色笔挺的衬衫,领子上绣了一条好看的暗红色纹路花边。一双大眼水灵灵,细眉弯弯如月牙,睫毛又长又翘。雪白的皮肤,衬托着高挺的鼻梁,和一对小小的红唇,竟是比大马路最好看的女人,长得都要漂亮。

只听他也朝着夏姑喊了一句:“夏姑好!”此人便是银行小少爷万兴民。

小凤被这人的样貌给看傻了,又不可思议得看看夏姑,当下认出来,这位夫人竟是海鲜店的老板娘,心里稀罕,这菜市普普通通的商贩,如何能来大海的宴席!又和很多有钱有势的人,关系显得异常亲密,真真是人不可貌相。

夏姑看到万兴民,高兴得要哭出来,被兴民和明月拦住了,两人围着夏姑,说说笑笑。

万兴民和何明月多年不见,小万少爷上来就问阿南为何没来,明月笑着说他有事在身。两人从小就投缘,坐在一起聊起来,说得无非是一些国外见闻,以及南洋局势等等,这一聊就停不下来。

这时楼梯口,进来一人,看起来三十来岁的样子,长得风流潇洒,小凤看着他,心里想,冯泽良英俊帅气,带了些军人的硬朗,刚才那位公子,活脱脱是一个美人的坯子,路子截然不同。而眼下这位,也是男人里拔尖的样貌,只是岁数稍大,看起来更轻浮也更随和。这富人家的血脉确实好,都是些出类拔萃的长相!

心里想着,上去迎接,这男人带了两位极好看的女子,看见小凤上来,男人看也不看她,随口说了一句:“糖业商社唐晋成,是哪一桌?”

小凤听说过唐晋成这位唐家二老板,这带的也不是别人,竟是他的两个女儿,一眼看去,哪里看得出来是父女,这唐晋成怎么说都有五十岁上下,竟生得如此年轻!

小凤忙领了唐家三人去酒桌,又用眼睛去瞧那两位小姐。这两位美人年纪应该差不多,长得却不同,不像亲姐妹,跟她们的父亲也不大像。大一点的小姐,穿了一身温婉动人的中式礼服,是浅蓝色的长旗袍样式,简单挂了一些珍珠的装饰,这式样明显是巧匠定制,小凤从没见过这样精美的服装款式。

倒是二小姐可爱爽朗,就穿了一身灰绿色的军装样式的制服来,像是要去哪里打猎的猎人一般,齐膝的棕色大长靴油光发亮。不比她姐姐的温柔恬静,二小姐那是野性十足,脸上半点妆容不带,全身上下一件首饰没有,一双漂亮的大眼,东看西看,满脸不屑,竟有点男子的风度。

突然二小姐起身,大喇喇冲向何明月,冷冷问:“明月,南哥呢?”这一声,把夏姑吓了一跳,转头来看,见是她,开心叫了一声:“二小姐你来啦!”

唐苏菲看到夏姑,叫了一声:“夏姑姑好!”

明月听她问,回答道:“南哥在忙,今天不过来了。”又回头要跟万兴民说话,只见万兴民看着苏菲小姐,如痴如醉,想起了阿南交代他的事情,忙道:“这位是银行的万兴民,这是唐苏菲,这些年,你们还是头一次见吧?”

苏菲听阿南不在,顿时无趣,心猿意马,淡淡说:“见过,还送了我一支笔,就是你对吧?”

万兴民笑着点点头,立马应道:“是我是我,苏菲小姐,你还记得!”

苏菲瞧了瞧他,细胳膊细腿高个子,长得倒是不错,就是像个女人,没什么男子汉的气概,装出一副礼貌的样子说:“谢谢你啊,写起来挺好的。”

万兴民一下惊愕了,喃喃道:“你拿来写过了?”

“钢笔,不是用来写字的吗?”苏菲问。

万兴民心里诧异,这英国名校大教授的赠礼,如此珍贵,竟被苏菲真拿来写字用,实在有点不舍。心想这英国留学和法国留学,文化差异竟有如此之大。

他哪里知道,苏菲去法国,纯粹是吃喝玩乐,写写诗文,哪里是去认真读书的。她骨子里和不读书的阿南,也差不太多,虽像他父亲,有些才情,却由着自己性子来,文化人的讲究,一概不知。

明月听见苏菲拿英伦教授的钢笔写字,心里觉得好笑,就去圆场:“苏菲小姐,坐下来一起聊。我听人说,小姐的诗文写得极好,兴民兄的笔,配上你苏菲小姐的诗,才是珠联璧合,物尽其用!”

苏菲见明月起身给她让座,也不谦让,坐在万兴民身边,微笑说:“我自己写东西是用打字机的,那钢笔,我用来办公记账用!”

万兴民见心中女神,贴着他坐,大腿都碰上了,全身酥麻,紧张得尿急起来,坐得一动不敢动,哪里还知道说什么,只是喃喃道:“记账好,记账好,苏菲小姐善于经营,果然是商社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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