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磔刑面前,才知我是鱼肉!(2 / 2)

似乎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樊千秋不知是什么情况,只能在人群中随波逐流,险些被人群给挤倒。

幸亏淳于赘机灵,扯着樊千秋避开了人群,躲到墙边一个人少的角落。

这时,樊千秋才发现两座东市门之间是一块被栅栏围出来的方形空地。

这空地中,还修有一座木质高台,台上更立着一面涂成了红色的大鼓。

骚动的黔首们围聚在木栏周围,激动地看着中间的高台,指指点点,欢声笑语阵阵。

樊千秋离那高台并不近,但是因为就站在墙角下,所以视线非常开阔,没有被遮挡。

不知为何,他看着那面被涂成红色的大鼓,心中涌起了一阵的恐惧。

樊千秋正打算开口询问身边的淳于赘,想要弄清正在发生什么事情,人群外又传来了一阵惊呼。

呼声未落,一队挎刀的巡城亭卒开过来分开了人群,接着又有三个人被押到了高台上。

这几个人都穿着猩红的深衣,如同刚刚从血捞起来的一样。

樊千秋明白了,这些人都是死囚!

这哪里只是东市门前,更是杀人的刑场啊!

这些黔首那么激动亢奋,就是要来观刑的!

对于上位者而言,死刑是威慑宵小的手段;对于下位者而言,死刑何尝不是一种奇景呢?

当樊千秋准备要躲开这个血腥的场面时,一个身穿袍服,带着墨色组绶的六百石官员走上了高台。

此人戴着獬豸冠,是执掌律法的官员。

走到台上之后,此人就拿出了一块竹牍,拖长声音唱读了起来。

这声音或高或低,听不得不算清晰,却能让黔首们知道台上跪着的人犯了什么罪。

这几个人是强盗,合伙抢夺了丞相田蚡家的一座粮仓,得粟米二十石,值两千钱。

偷盗不至于死,关键是他们在抢盗中伤了人,这就是一等一的重罪了。

《盗律》有言:群盗及亡从群盗殴折人肢胅体及令跛蹇者,皆判磔刑!

磔刑,是轻度的凌迟,也就是用刀分割犯人肢体!

这六百石官员念完后,就是一番简单的祭祀,接着三个膀大腰圆的刽子手,就扛着大刀走上台来。

犯人们早已背朝天地被铁链锁在了台上。

他们一听到刽子手的脚步声,就开始扭动身体挣扎,像极了刚刚被捞上岸的鱼。

我为鱼肉,他为刀俎,恐怕就是这个道理。

樊千秋才想起来避开,但哪里还来得及呢?

官员一声令下,几个刽子手就举起手中大刀,狠狠地朝地上的犯人们砍了下去。

“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噗……”一通闷响过后,人群中“轰”地爆出了惊呼。

这些黔首一个个都伸长脖子往台上张望,像极了被捏住脖子提起来的鸭。

“噗噗噗”的声音不绝于耳,这几个犯人来不及惨叫,就四分五裂,成了尸块。

樊千秋皱着眉头,似乎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气,喉咙一紧,险些吐出来。

他感受到了一阵恐惧,不是对死亡的恐惧,而是对野蛮的恐惧。

樊千秋明白了一件事情,穿越有风险,不小心谨慎,真的会死的,而且会死得很难看。

严刑也不算有错,但这几个盗抢粟米的人,一定是大恶之人吗?

也许和自己一样,只是交不出税钱,才铤而走险的普通黔首呢?

而被抢的田蚡又真的是苦主吗?他的那二十石粟米真的干净吗?

况且,这东市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有无名之辈,也有名士大臣。

最有名的两个,叫做李斯和晁错。

他们的魂魄说不定还在这东市游荡。

这两人,位高权重,前者更是丞相。

但还是死了。

这官到底得当到多大,才能自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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