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郁神103(2 / 2)
我发表第一篇短篇小说的时候,我的家里人很为我高兴自豪,我那时候也是高兴且骄傲的,在我们小镇,我可以被称为是小作家,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接着写了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慕九》。
很顺利它过稿了,还受到很多人的喜欢,这下子我的名声从我们小镇传了出去,我成了远近闻名的小作家,有很多人来看我,好像我是什么稀奇动物似的。
那时候我才发现我没有那么高兴,被那么多人关注着热议着,其实挺不自在的,也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有了祝戈这个笔名,当时除了我的责编,谁也不知道祝戈就是我。
当然,我也不是不爱名声,我承认我是个世俗的人,不然我不会用我的本名去参加第一天骄的比赛,创办《窈窕》,写《失落文明》写《宁珂》,我喜欢我的作品得到认可,也喜欢我的读者书粉会,可同时,我也希望我有我个人的空间—似乎这么说确实是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但我想要大大方方承认,我要名声,同时我还要个人空间。
祝戈掉马以后,有很多人在讨论我,很多人联系我,还有试图闯到我的住所,我的学校,我的工作室去见我的,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太过热情的负担。
我希望,你们到茶楼去议论我,去报纸上讨论我,然后,离我的私人生活远一点,不要去打扰我身边的人,十分感谢。“
至于“用马甲去占用参赛名额,是不是过于自信,也过于自私,对其他作者不公平“这个问题,郁格桑的回答就更简单直白了。
“一切按照流程走,郁格桑和祝戈都接到了邀请,两篇小说都是在培训点完成,和其他作者的作品一起送上去评比,层层筛选后才得到了国际文学大赛的参赛资格,如果你可以做到,我不会说这是自私和不公平。“
三个月写两篇小说,还是风格和故事完全不同的小说,最后这两篇小说还PK掉其他竞争者获得第一名第二名,这如果叫自私和不公平,那郁格桑确实不想反驳。
她信奉的向来是以实力说话,用前世网络语就是你行你上,不行别BB。
当然,这篇采访出来后,看不惯郁格桑的也有,说酸话攻击她的也很多,书粉会走掉一些人,她流失了部分读者,但更多人,却是自发成为她的书粉,更有不少年轻人觉得她这样敢于表达自己很酷,把她当成自己的偶像一样喜欢。
尤其是两本获奖小说开始在各个国家上市后,精彩又充满新鲜感的故事更是虏获无数读者书粉,不仅是花昭国,就连对花昭国有敌意的利斯国国民,都开始粉上郁格桑。
这导致在利斯国领奖的时候,生生把大赛颁奖典礼变成了郁格桑的书粉会。<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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