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妖族弊端36(2 / 2)
于是乎,叶煊在庙山上就看到了这么一个场景。
每隔好几天,就有一群小妖怪敲锣打鼓在前边开道,一个黄鼠狼涂着厚厚的红腮,扭扭捏捏地跟在后边,搔首弄姿,好不辣眼。
队伍中间是几台大花轿,由一些山中力气大的精怪扛着,每一台大花轿中都坐着一个身穿红色嫁衣、哭哭啼啼的人族女子。
这些小妖怪路过庙山时,还会似模似样地向庙山的方向拱手行礼,然后就有一个小妖怪屁颠屁颠地将一张大红请帖给送上来。
好嘛,原来你这浓眉大眼的黑熊精,竟然如此贪得无厌。
一个人族女子还不满足,竟然要左拥右抱,作那大被同眠之事。
想得倒是挺美的。
叶煊越发无奈。
为何从鹏大王到豹子精,最后再到这黑熊妖,一个两个都是这般放飞自我,不做正事?
人族为何能从洪荒万族中脱颖而出,一步步走到现在这盛景?
为何妖族从当初妖庭时期风光无量,最后沦落到现在只能躲藏在穷山恶水之间?
叶煊感觉自己逐渐看清楚其中的缘由来。
人族者,从诞生之初不受万族待见,被万族所欺,不光成为妖族的口粮,还是许多种族的祭品,筚路蓝缕走到现在,靠的是什么?
靠的是众志成城。
靠的是万众一心。
同时还靠屡有英雄站出来,还靠建立起了一套套完善的制度。
人族有劝学、有圣人道德教化、有三皇治世。
相比较下妖族有什么?
一样都没有。
即使是在妖族强盛之时,妖庭也从来没有想法建立起这样一套治世的制度。
因此妖族多是粗鄙之辈,甚至连识字的都少,更不知圣人之德、不懂教化之功。
正如元始天尊所言:俱是披毛戴角,湿生卵化之辈,根性浅薄,难证仙道。
以叶煊所见,如乌鸦这般不吃白肉的妖怪就已经极少。
像猕猴那般一腔热血,一心想着为妖族振兴而奋发图强的更是少之又少,甚至被其他妖族嘲笑、不被认同、视为奇葩。
如此风气,简直是本末倒置。
此是其一。
而且妖族毕竟只是一个统称,其下种族何止千千万万?
如他老虎精,往大来说,他们皆是妖族,但往小来说他们又只是虎族,无论是黑色老虎、吊睛白额大虎亦或是白虎等,都是其中一员。
小团体太多,就显得分散,散沙一盘,又如何能与万众一心的人族相争?
因此越是对妖族了解,叶煊就越是明白人族成为天地主角是必然,不光是洪荒天道的选择,也是自身自强不息之下注定的结果。
妖族注定无法与之相争。
那妖庭时盛世的光阴,只会越发成为昨日黄花,存在于某些老妖垂垂老矣时模糊的回忆之中。
妖族能逃离灭族的后果,在天地之间占有偏僻一角,就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因此叶煊觉得,即使自己真有一天能达则淦他丫的,成为妖族话事人,他也不会作那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能为妖族在日后世界谋得一席之地,对于妖族而言就已经是莫大功德,就不要再幻想着能让妖族重振往日盛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