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要冲浪_分节阅读_第374节(1 / 2)

  因为罗福兴好欺负。

  待几人走远,他才爬起来,拍拍衣服,右手的手指已经红肿发紫,稍微弯曲一下就会疼,但与以往的比起来,还行,不算严重。

  他推起自行车,勉强蹬着回家。

  梅州属于粤北山区,经济相对落后,在广东各路强市中是拖后腿的存在。罗福兴所在的村子更穷,青壮大多出去打工了,只剩下老人和孩子。

  他蹬了一会,到了几间矮房门口,进门就喊:“外公!”

  “嗯!”

  一个老人出现,哼了一声颇为冷淡,罗福兴也不在意,他只是来吃饭的。

  饭不精致,好在管饱,他捧着碗呼噜呼噜,耳朵里传来老人的声音:“你爸去年就没回来,今年也别想了。我看他早就在深圳找女人了,连自己儿子也不管。

  他这么对你,你也这么对他,死了连纸都不给他烧!”

  “……”

  老人看到了外孙红肿的手指,但什么都没说,一如既往的“灌输”这种思想,罗福兴也不吭声,只默默听着。

  他5岁就成了留守儿童,父母离异,都在深圳打工,自己在爷爷、外公家轮流住。

  管教什么是不可能的,有饭吃,有衣穿就不错了。

  外公唠叨了一会,忽然坐下来,道:“明年你就不要念书了,我托了村里人,能带你去深圳做学徒。”

  “做什么学徒?”

  “理发店的。”

  “村里也有理发店。”

  “村里和深圳能一样么?深圳那是什么地方,弯腰都能捡黄金的!你去了先当小工,钱虽不多,但能学手艺。真要有一身理发手艺,将来也算饿不死,混好了自己开家店,这辈子就安稳了。”

  “哦,那我去。”

  罗福兴问了几句就继续扒饭,反抗之心并不强烈,反而有点开心。

  自己早就不想上学了,听说深圳是大城市,老早想去看看——父母亲也在那里,虽然他们不喜欢自己。

  外公说完就出去了。

  而等他吃完饭,抹了抹嘴,外面天色尚早,写作业是不存在的。他鬼鬼祟祟的跑进里屋,翻箱倒柜找到了十块钱,蹬着车子走人。

  又骑了好久,熟门熟路的到了县里网吧。

  几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子在门口抽烟扯皮,他走了进去,网管瞄了一眼,问都没问的给开了台机子,丝毫不管什么“禁止未成年人入内”。

  网吧里坐了六七成,环境恶劣,骂街的、大声唱歌的、发嗲的、发浪的……混杂在呛人的烟雾中揉成一团,反倒呈现出无比和谐的气氛。

  罗福兴年纪小,网龄却已经很长了。

  这会搓搓手兴奋的坐在椅子上,一股难以形容的安全感包裹全身,先打开了千千音乐,然后在网上瞎看。

  翻着翻着,忽地咦了一声。

  看到了一篇“1995-2005世界十大音乐怪才”的新闻,自己的偶像周杰伦排在了第十位。

  “凭什么才排第十啊?”

  “周杰伦当之无愧的第一!”

  罗福兴愤愤不已,又看那九个人,一个都不认得,排名第一的是个美国佬,叫玛丽莲曼森。

  玛丽莲曼森,美国摇滚歌手,以花里胡哨的造型和反基督教著称。名字是缝合怪,取自玛丽莲·梦露,和好莱坞大名鼎鼎“曼森杀人案”中的主谋名字。

  他的照片男不男女不女,妆化的跟鬼一样,惨白的脸,油黑的眼影,血红的嘴唇还吐着舌头……

  “这什么玩意?”

  罗福兴第一反应是惊奇,随即又觉得很酷,很吸引人,顺着玛丽莲曼森搜索,哥特、朋克、摇滚等词汇跳了出来。

  有一搭没一搭的翻看了一会,忽然又瞄到一个词:沉珂。

  还有不少照片。

  同样是这种哥特暗黑的风格,但沉珂要漂亮多了,混血的底子给了她出众的外貌,哥特妆更增添了几分神秘感,还有一枚唇环钉在她的下嘴唇。

  “哇!”

  “好好看!”

  罗福兴又搜了搜沉珂,混血,寄宿学校,打架,同性恋,自残……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比玛丽莲曼森都酷。

  顺藤摸瓜的下了麦麦,然后就发现了【葬爱家族】。

  有一个公开的【家族相册】,里面全是类似风格的,超级闪亮的男男女女。

  签名档更是完全看不懂!

  这些让他产生了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下意识点了“申请加入”,结果出来一篇规则:想加入葬爱家族,必先遵守以下几点!

  “《劲舞团》10级以上!”

  “火星文个人宣言,绝对忠于家族,永不背叛!”

  “拍一张葬爱风照片,审核通过方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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