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画像34(1 / 2)

于是,爱德华从地毯上跳起来:“我们什么时候走?”

“只要先带走我们所要带走的东西。”黑发男人顺手帮他理平了衣裳上的褶皱,整理好了领巾,“我还没有跟你讲过家族里的那些重要人物,接下来恰好是一个不错的时机。

“请容许我先换身衣服。在这段时间里,整理好自己的状态吧。”

爱德华能看见,那双手平稳动作下的颤动,有什么东西在莫里斯的皮肉之下挣扎与叫喊着。

……

莫里斯罕见地没有穿得一身黑——而是选择了米白色马甲和浅灰色长裤,与丝绸礼帽和光亮的棕黑色靴子相衬,深蓝色外套上别着一枚镶嵌着蓝绿色宝石的镀金银海马胸针。蓝色丝带将略带卷曲的黑发系成一个低马尾。他的手上依然戴着手套,只不过颜色是清亮柔软的白色,就和他丝绸领巾的颜色一样。

如果爱德华是“观众”途径的非凡者,也许就能意识到这样清爽优雅的打扮不仅仅让人们对莫里斯的第一印象从鲁恩人转变为因蒂斯人,或者终于让他从特里尔的公墓区和医院区里爬出来走向了林荫大道区和纪念堂区。可惜曾经在一个小房间里待了十年之久的他对于着装实在不够了解。

莫里斯的脸上再次画上了妆,却没有加上那种病态的肺结核潮红了,只是描浓了眉毛,遮住了黑眼圈。

他的手里拿着一串钥匙和一个看不出厚度的黑色口袋。

……

金夜莺庄园别墅的走廊上挂着不少大小与形状不同的镜子,它们和那些油画、壁灯和挂钟装饰着墙壁,形成一副既不规则也不对称的画面,但却有种繁复华丽而不显混乱的美。在被幽禁在这座庄园的日子里,爱德华曾在莫里斯的帮助下谨慎地阅读过一些书房里的书籍——他想,金夜莺庄园的装潢也许会在所罗门帝国大受欢迎。

这确实是一栋漂亮地可以被称作一种大型艺术品的别墅,如果这个世界足够科学,爱德华可能会爱上他的。只可惜,他不能接受一栋一到夜晚就只能待在固定房间的房子——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会遇见什么,也许尸体雕塑展,也许是几个像莫里斯一样能变成鬼魂一样的家伙在镜子里玩捉迷藏。

更何况,这栋别墅里还有几间“蓝胡子的房间”——他从来没有打开过二楼左侧走廊尽头那扇只要路过就会令他感到不安的房间,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他足够谨慎或是明智,缺少开门的好奇心,而是因为他虽作为名义上的庄园主人,实际上缺乏自由打开每个房间的权利……

是的,他可以无数次路过那间走廊尽头的房间门前,看见门下渗出鲜血有瞬间消失不见,听见房间里传来窃窃私语声,遇见威廉爵士拖着一具略显凄惨的亲戚的尸体关上门,但他根本没有机会进去。

这是件好事,对吧?

尽管他现在站在这间房子的门前,但拿着钥匙准备开锁的是莫里斯。他很难想象莫里斯因为看到一排排吊挂着的尸体就吓到让手中的钥匙滑到了满是血的地面——这太不莫里斯了,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他可能会更想笑一点。再说,就算发生这种事,突然出现站在他们身后注视着他们的大概不是什么蓝胡子先生,而是拿着手杖的红头发的威廉爵士。

所以,当钥匙转了转了一圈,门被打开时,爱德华认为自己已经格外平静地做好了面对一墙尸体和一地血迹的准备。

可他却看到了从未想象到的一幕——没有任何血腥的场面,房间里甚至没有什么家具,只有墙上挂着的几幅画。其中,踏入房间后正对着的墙面上,墙壁上没有挂画,只留下四个略深于墙面整体颜色的长方形。这里就像某个干净整洁的艺术馆房间。除了一种莫名的视线感,就好像是站在聚光灯下……

“果然,爵士取走了它们。”爱德华听见莫里斯平静的声音,发现他已经走入房间,站在了一幅画前——

那是一副画像,这个房间里所有的画都是画像,画像上的人物的视线从各个方向投过来……

画中俊美苍白、五官尖锐的男子用那双深邃冷漠的蓝绿色竖瞳冷冷地注视着他们。

在看清这副画像,特别是这张脸的瞬间,爱德华差点要说声“非常抱歉!冒犯了!”,然后跳起来溜走。

眉骨高耸,鼻梁修长直挺,高颧骨,薄嘴唇,尖下巴——除了那一头黑发,这张脸几乎和威廉爵士一模一样!

“爵士……”他发现自己的声音抖得厉害。

“严格来说,‘他’不是‘爵士’。”莫里斯伸出手,“克劳斯·桑吉斯,活跃于第三纪。哪怕在第三纪末期,各种生物也尚未比较广泛地使用较为成熟和完整的爵位体系。所以,他并不是‘爵士’。这副画也只是一副临摹品。”

爱德华顺着莫里斯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块固定在墙面上的画像之下的金属板,上面用鲁恩文和因蒂斯文写着“克劳斯·桑吉斯”。金属板上还有其他几种语言,它们似乎都是同一个意思——画像上这位并不温和的“昨日威廉爵士”*的姓名。但爱德华只能看出其中一种应该是弗萨克文……

当他再次抬起头去看画像,他发现这位“克劳斯·桑吉斯”确实与威廉爵士不太一样——不同于爵士时常面带笑容的张扬和有些狂妄的傲慢与神经质,这位身穿雪白的托加*一般的长袍的男子神情淡漠,给人一种阴郁森冷的感觉,黯淡无光的双眼似乎在深深地凝望着什么。比起色彩鲜艳的毒蛇,更像是一条潜伏与丛林中的巨蟒。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