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54(2 / 2)

  经常有那种古代宅斗文啊什么的,有描写到某奴婢是“家生子”。家生子,用一个现代民法的法律术语来说,就是“孳息”,也就是:由自己原有的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比方说你的房子出租出去获得的房租,再比如说你把你家的猪啊牛啊之类的畜产配种,生下的小猪小牛,也是属于你的天然孳息。

  家生子,就是把奴婢配了之后生下的、依然只能依附于主家,身为主家私人财产的天然孳息。

  ……够恐怖吧?

  至于主家殴打奴婢……说真的,这根本就不叫什么事儿……司马光所著《书仪》,卷四《居家杂仪》里就明明白白地写着:杖责为持家驭奴之道!①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把奴婢、部曲虐待致死,那也是无心之举,不必负责。

  当然,如果是故意杀害,在律法中也是要负一定的责任的——这个责任各朝各代都有不同,但大致都是杖个几十下,再附一个徒刑一年或者一年半。而这只是在律法上的明文规定……很多时候规定和执行都是两码事。

  古龙在写《楚留香传奇》的时候,会考虑这些问题么?秦蔻觉得不会,只看行文就知道,这位作家重点在人、在氛围、在感情,他的行文背景是非常虚幻的,细节是非常模糊的。

  但他们自出现的那一刻起,秦蔻就明白,三千世界中,真的有这样一个世界、有这样一个社会在以一种逻辑自洽的方式运转着,这些逻辑不需要在明面上写出来,但总有那么一个瞬间,会暴露出来。

  就好比说一点红吧,他肯定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谁想检查他的牙口……那还是先掂量掂量自己想不想要脖子

  上这颗脑袋比较好。但他就是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的,所以在类比现代的很多事情时,他就自然而然地会代入自己的经验,认为主家对雇工人的性命是不必负责的!

  她的眼神忍不住落在了他身上。

  他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坐在沙发上时,脊背也是笔直的,许是秦蔻的眼神太过复杂,一点红抿着唇,避开了她的目光。

  秦蔻一手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了一声,才说:“这里……是不一样的。”

  一点红道:“嗯。”

  秦蔻就开始简单地开始跟他讲,什么叫工伤认定,出了问题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责任是如何如何划分的……当然,她也讲了,其实落在纸面上的规定与实际执行肯定是有差距的,但最起码,在这里,人人都知道的一个公理是——安全第一,出了问题是要追责的。

  当然,这个社会也不乏有一些非常没有人性的人,比如说秦蔻以前看的一个电影,里头就说有矿场的老板,地下矿出了事故时,其实希望工人死了,因为死了只需要赔一次钱,但是假如终生残疾了,要一辈子吃药就医,那这就是个无底洞。

  但总的来说,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的人,都享有最基本的生命权。

  所以一点红想利用轻功送外卖什么的,只要暴露了,必然是做不下去的。

  一点红若有所思,道:“原是如此。”

  秦蔻说:“这个不必着急嘛,慢慢来,况且这个时空乱流还会发生的,你要是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就……走了,那雇主找不到你,说不定还会打电话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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