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话(1 / 2)

当董晓彬拎了两双高跟鞋站在林诗诗面前时,她小小的惊喜了一下,因为那两双鞋子的款式也是她所喜欢的,水晶鞋般的高跟鞋,仿佛穿上它,就会立刻遇到自己的王子。

但她很快就回过神来了,这不是给她的,而是给他的“女朋友”的。

“来试试。”董晓彬亲自蹲下,给林诗诗穿鞋,林诗诗站起来走了走,竟然刚刚好,非常合脚。

“可是,鞋子有必要由我来试吗?你怎么确定我和她的脚是一样的大小?”

带着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董晓彬揽住林诗诗的肩膀。

“我当然确定,我的眼光向来很准。”

在董晓彬的强烈要求下,林诗诗没有换回文昊的帆布鞋,一路上踩着这双水晶鞋般的高跟鞋惹来不少艳羡的目光,这鞋子把林诗诗的双腿衬托的修长美丽,每一个弧度看起来都那么诱人和性感。

路过这个鞋子的品牌专柜时,林诗诗悄悄扫了一眼价格标签,天啊,标签上2499元的价格,华丽丽地吓到了林诗诗。

董晓彬看出林诗诗的震惊和错愕,不以为然地说,这些衣服鞋子的确过于日常,等有重要场合出席的时候再考虑香奈儿或者高定吧,不过年轻女孩子是不是都比较喜欢MIUMIU?像样的包也应该配一下,国内的款都过时了,到时候可以去趟欧洲,顺便旅行散散心,吃些好吃的。

天啊,这男人到底是在炫富还是在秀恩爱啊?!看我不灭灭他的气焰,让他再嚣张!

“我看你就是舔狗,舔狗、舔狗,一无所有。”

“就算是狗,也是只大狼狗。”董晓彬故意在林诗诗耳边“汪!”了一声,嘴里呼出的热气把林诗诗的耳朵都烫红了。

“你该不会是在吃醋吧?”董晓彬又是一脸戏谑的表情,“别担心,你也会遇到一个像我这样的好男人,哦不,舔狗的。”

午饭,是在购物中心的顶层吃的,韩国烤肉,林诗诗一肚子不痛快,没心思吃饭,只要了一份冷面,然后看着董晓彬津津有味地吃肉。

“你都不要上班的吗?”林诗诗问。

“工作非得坐在办公室里才能完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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