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1 / 2)

  霍去病摇摇头,说道:“找你避避,开春了嘛,总有人来找老夫人,想给我说亲事,陛下都知道了!还笑话我没摸过女人的手。”

  他这么愤愤地说着,木兰一边整理衣裳,一边叹了口气,总觉得自己对不住霍去病。

  一个连女人手都没摸过的小郎,已经拉她拽她拖她好多回了。

  春日里踏青时节,骑马出行的人不少,乘坐马车出城游玩的贵人也很多,一路都很热闹。木兰有过一次在长安丢失的经历,所以很少出门,出门也大多是奉召入宫,还没有过像这样和友人在街上闲逛的时候,她的注意力难免被街道上的繁华吸引,时不时扭头去看路旁的各色摊子。

  帝都风光,实在明媚。

  这对霍去病来说是看厌的风景,但他还是放慢了速度,任由木兰像个呆头鹅一样东张西望,看着那双黑亮中透着好奇的眸子,他忽然觉得自己看腻的长安,也别有一番风味了。

  怪了,他怎么觉得木兰比起那些羞答答头都抬不起来的长安贵女,要合意得多呢?

  霍去病忽然警觉,这段时间确实经常入宫伴驾,天子误我!

  第68章

  时下男风是非常盛行的, 但其实大多数有这癖好的反而不会大张旗鼓,那些宣称自己喜好男色的权贵有九成都是凑个热闹,养一二美貌少年, 方便出入一些女眷无法进入的场所, 实际上还是把少年当成姬妾用。

  等少年喉结变宽,身量长成,看着不再雌雄莫辨了, 就不会再占用陪床的身份。

  霍去病和刘彻待久了, 自然知道男风是什么,刘彻不爱少年, 偏爱英俊挺拔的青年男子,他可以品尝女人的柔美, 也能欣赏男子的英武,这两者是分得很开的。

  霍去病一直对女人没什么兴趣,但他不觉得自己喜欢男色, 只是他在意的事情远比女人更令他兴奋,他喜爱血雨纷飞的战场,喜欢亲手取得战果的喜悦,无论是打仗还是蹴鞠,他天生渴望胜利的滋味, 除了胜利之外, 其他的享受很难令他动容。

  木兰……霍去病一直觉得,他这个兄弟实在是天生的将军, 他是乡下小民出身, 注定了没有宽阔的眼界, 但初战随舅舅下了龙城,第二次上战场就和舅舅一起围歼了罗姑比的精锐之师, 天子交给他多少兵力,都能运转自如。大约因他心里时常生出比较的念头,所以总不自觉地在人群里看他。

  看着看着,也许是最近被长辈说多了,他今日脑子里就忽然生出了那个只该用在男女相看时的词: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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