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城中恶丐277(1 / 2)

林玉晨回到签押房继续完成他未完成的工作,他突然间在黄老道说出的名单中找到了金大的名字。

怪不得他觉得这个名字耳熟,原来是惯犯他立刻发出签票,让衙役去找这个金大。

金大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看来必须予以严惩。因为知县下了死令,衙役们也不敢推三阻四,便分头去查找。

林玉晨听了林长波的提点之后便赏赐了这些跟随他们衙役每人两枚金瓜子。

虽然价值不是特别高跟他们收的那些黑钱根本没法比。但也令这些衙役非常高兴,知道这个县太爷不是依仗权势破坏规矩的人。

而衙役也把收上来的常例里该给县太爷子那一份也交了上去。

林玉晨看着交上来的这些人钱不由得有些苦笑,如果不是林长波提醒,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至于金大的事情,就更简单了,这些城狐社鼠这些本地的衙役非常清楚。

金大这些年都没有出事,在县衙中肯定是有人在保护他,如今保护他的人已经被林玉晨开革了。

这个金大还没有找到下一个靠山,所以很轻松的就被衙役拎回了县衙。

林雨晨知道人贩子金大已经被抓捕归案,立刻升堂。

随着两声威武,林知县威风凛凛的坐在书案之后看着堂下跪着的这个金大。

金大身高八尺,细腰细腰乍背,面如白玉,眉似卧蚕,口如涂朱。长得十分英俊,要不然也不可能勾引良家妇女拐卖到外地。

金大被衙役拎到大堂之后,变经两腿战战尿了裤子。

这些时常犯罪的人,恐怕他们比判决他们的县令大人还熟悉他们犯的罪,又应该如何处刑?

林玉晨看着金大冷笑着说道:“如今林增财已将你告到了县衙,说你拐带妻女贩卖人口,盗取钱财,而且还逼奸人妇,你可知罪?”

金大顿时在堂下扣头说道:“大老爷,大老爷,我认罪,我认罪,但我可以举荐其他不法之事用来减轻我的罪责。”

《大明律》中有这种条款。就是犯罪之人可以检举其他不法之徒,如果举荐的罪责重于他所犯的罪责,县太爷则可以酌情轻判。

金大郎这几条罪责放在一起,那是一个秋后砍头的罪行。

他所说事情要绝对够上抄家的罪名了才能够减轻他的处罚。

林玉晨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立刻退堂,把金大提到二堂,同时在周围记录和看守的除了刘翔以外,全部是林家派来的家丁。

广州城的乞丐虽然到处可见但是这些乞丐是分为四类。

在大明乞丐虽然衣食无着,但社会等级不低,不在下九流之列,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理应得到社会尊重。

乞丐何以在大明社会地位不低?中国乞丐中出过几位皇帝、将军。

朱元璋,做过游方僧;汉将韩信,乞食漂母;孔圣人,也曾经周游于列国之间若丧家之犬,于是乞丐就成了一门职业。

大明职业乞丐都上了丐籍活得很不错,更有严密的组织,还有种种规则,不仅相互之间保护。

他们还欺侮平民百姓,也是一股黑社会势力了。金大检举的就是乞丐中的陈三爷。

第一种是普通的乞丐俗称“讨饭的”,其中不乏逃难的贫苦农民,还有那些家中无法养活一些孩子的人家也派他们出来沿街乞讨。

他们站在家家户户大门外哀求“爷爷奶奶大富大贵,是挺好给口吃的吧。”

遇有这样乞丐乞讨,城中的人一定施舍些干粮吃屎甚至自己家吃剩的剩饭。城中乞丐多也和广州城中人的慈爱品格有关。

这些普通的乞丐只有在没有吃食的时候或者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才出来乞讨。

这些人和职业乞丐是有所区别的,他们只讨吃的不讨钱。

如果有人给钱的话,他们会把这些钱交给所在区域的职业乞丐。而且这些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活计乞讨只是临时之举。

城中的人家不惹乞丐,惹了乞丐,那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莫说职业乞丐,就是平时农村逃难来的乞丐也是客客气气对待,不许放狗咬。

那样不光要惹怒乞丐,也丢了邻居间的人缘儿。因为职业乞丐也不会到民间的门前去乞讨。

乞丐来了,一时没有剩下的干粮,主人要客气地向乞丐说:“下一家去吧,没有剩干粮了。”绝不允许恶语相加。

第二种就是职业乞丐,他们的特点是不要吃的,他们要钱。

职业乞丐主要吃商铺,或者在那些灰色买卖的门前乞讨一些钱财。他们绝对不进胡同骚扰民宅,更不敢耍横。

广州城的职业乞丐,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就是屋里拿着几块儿竹板里唱数来宝的乞丐。

这类乞丐手里拿着竹板,走到商家门外,打起竹板,唱一段数来宝,商家给几个铜钱。

在节日的时候也在门前唱的都是吉祥话。唱数来宝的乞丐是最和善的乞丐,再有就一个比一个凶恶了。

再有的这些乞丐就是采生割的职业乞丐,这些残疾乞丐,被人砍去双腿,用胳膊支撑身体一家一家地乞讨。

也有一些职业乞丐手里拿着一块砖头,走到商铺门外,用砖头拍胸膛,乞讨的声音低沉:“大掌柜,发财呀大掌柜。”

听到喊声商店伙计立即迎出来,给一把铜钱,还得说客气话,这才把这位爷送走。

职业乞丐还有的精通医理里,在胳膊上穿过一条铁链,走路时铁链拖在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样子十分可怕。

这类职业乞丐属于打单帮的走到商店门外,不喊“发财呀,大掌柜”,就是摇着胳膊间的铁链,发出哗哗的声音。

商店伙计迎出来,也是一角钱,还得说客气话:“喝杯茶吧。”乞丐表示感谢,立即走开了。这些人表面虽然凶恶,但只是利用残害自己,使别人害怕,让那些伤痛给自己一些活命的小钱。

第三种职业乞丐是一个组织,自称“锅伙”。

白天各自上街进行乞讨这些人,各人有自己的地段。

晚上住在一起,把乞讨来的钱财,买来的美酒和吃屎放在一起。昼夜狂喝、发疯,日子过得很是惬意各个故事中的那些街头的混子和终于有几个大的水浒中的那些街头的地痞的这些人。

据说锅伙内部有很严格的潜规则,有人违犯了潜规则,锅伙内部可以处罚,直到活活把违犯规则的乞丐打死。

打死这些人,也不负法律责任,这类人没有户籍,死了,扔到荒郊野外就是了,官家绝对不会追究。

他们虽然凶恶,但他们的结构类似于导航乞讨,虽然没能够维持他们的生计,但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是来自收取他们势力范围内的商铺的保护费。

职业乞丐最是惹不起的恶人。家里红白大事,先得买通这样乞丐的团头,到时候团头在你家门外立一根小棍儿,职业乞丐绝对不会来骚扰。

没有那根小棍儿,一会儿来一个乞丐唱数来宝,就在花轿要进门的时候,过来一个胳膊上挂铁链的恶汉,你说丧气不丧气!

锅伙”商铺更是惹不起的恶势力。

商铺为什么惹着不起乞丐了?

职业乞丐,将行乞称为“上街”。上街时,商店怠慢了,给钱的时候,脸色不好看了,话不好听了,让爷在门外等的时间久了,种种不恭,都可能惹着锅伙。

回到伙里一说,应该给某某商店点儿颜色看看了。

到了晚上,商店关门,上了门板,一群职业乞丐提着污秽东西来了。

什么污秽东西?别恶心,大粪,给你刷刷门脸儿。几个职业乞丐一起动手,几下子就在商店门板上涂满秽物。

第二天商铺开门,臭气熏天,掌柜伙计忙着洗刷门面。一连多少天,你就休想做生意了。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告到县衙,衙役不管。

衙役和锅伙都有勾结他们的常例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些职业乞丐贡献出来。

商铺只好请出人来,先探听锅伙一方,问清楚是怎么得罪几位爷了,几位爷要什么条件。

乞丐也不会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也就是钱,锅伙也不会要大价钱,或者摆一桌,掌柜是不会出来作陪的,给点儿钱拉倒了。

以后乞丐再来,早早迎出来,给钱,送走,图的是个和气。再说职业乞丐,他们倒是不骚扰民家。职业乞丐不进胡同,只吃商店,而且专吃大字号。胳膊间挂一条铁链,进胡同吓着孩子们,团头是要问罪的。

盗亦有道,乞丐内部规矩是非常严格的。

职业乞丐的背后,是黑白两道的势力。衙役看见职业乞丐上街,一定要点头致意,还得保护职业乞丐的正常活动。

职业乞丐更要协助衙役工作,绝给不官府找别扭。遇有什么使命,譬如缉拿逃犯,注意来往行人,职业乞丐也在暗中留意。

被官府缉拿的逃犯,大多落网,其中就有职业乞丐的协助。按照潜规则,职业乞丐定时向警察孝敬“份儿钱”,钱数有定例,警察不得敲诈,乞丐不得耍赖,规规矩矩,也算是双赢了。

职业乞丐不得行窃,就算商家疏忽,没有看好东西,职业乞丐也不得顺手牵羊;职业乞丐行窃,犯了行规,锅伙要处罚。

职业乞丐之间不许打架,不许越界乞讨,自己的地界,无论肥瘦,都不得越界,看着别人的地界油水肥,越界骚扰,团头要出面干涉。

这个乞丐在这条大街上每天只允许乞讨一家商铺然后每天一家直到吃到月底。吃到今天应该的店铺,下一家商店他就不许去,无论那家商店今天多热闹。

譬如庆祝开业周年,遇有乞丐,每人发十个铜钱,即便看着眼红,也不许过去,老老实实下街。

最后一种就是以原来的死在番禺县的那个丐头和陈三也这样的。

乞丐虽然说在丐头的管理之下但是他们当中也是分帮分派的。

南海县原来的丐头贺瞎子,但和瞎子之下便是这个

有名的无赖陈三,尊称“陈三爷”。

这位陈三爷就是职业乞丐。他也不拿砖头拍胸脯,也不喊“大掌柜发财呀,大掌柜”,他有一只竹哨儿,,吹一下,声音洪亮。

他专吃商铺,上街来,走到一家商店门外,小哨儿一吹,商店伙计立即迎出来,送上十枚铜钱,连声说:“三爷进来喝杯茶。”三爷回答说:“不打扰了,我还有事。”说着走向下一家商店去了。

下一家商店看见三爷在前一家商店吹小哨儿,早就把钱准备好了,不等三爷走过来,也不等三爷吹小哨儿,钱送过去,皆大欢喜,陈三爷潇洒地走了。

听见陈三吹哨儿,钱没有送出来,陈三爷也不着急他再吹第二声。

只是此时十枚铜钱已经打发不走了,要拜百文铜钱。

吹了两声,钱还没送出来,陈三爷还吹第三声。自然这时已经要五百文钱了。

吹三声,如果店铺的掌柜和伙计里面还不理,陈三爷也不恼怒,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小绳儿。

干什么?他将小绳儿系在商铺门框上,他要上吊,理由很简单,没法活了,街面拿陈三爷不当人看了,没脸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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