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转播权纷争122(1 / 2)

说起西班牙足球联赛的电视转播权的纷争历史,总有一个人是无法绕过的,他就是哈维尔·特瓦斯。

这位律师出身的前巴达霍斯主席,在2003年成为了西班牙足坛著名组织G-30集团的首脑,自此掀起了长达8年,至今仍未结束的转播权改革浪潮。

这个所谓的G-30集团由来自西甲和西乙的30家小俱乐部组成,当中不乏桑坦德竞技、奥萨苏纳这种知名俱乐部。

相较于皇家马德里和巴塞罗那这种西甲豪门,这些俱乐部的知名度非常低,因此在与赛事转播商谈判时,普遍缺乏议价权,部分俱乐部甚至曾出现过没有转播商愿意为其进行全国转播的情况。

为了走出困境,这些俱乐部选择了抱团取暖,将自己的转播权卖给西班牙职业足球联盟(LigaNacionaldeFútbolProfesional,简称LFP),再由LFP出面去跟转播商谈合同。

这样一来,就能避免出现某几家俱乐部的转播权无人问津的情况。

只不过乌合之众始终是乌合之众,多年以来,这三十家俱乐部合计获得转播分成,甚至还比不上皇马巴萨这两家的其中一家。

长此以往,西甲就出现了一家保级球会的转播收入只有一千万欧元出头,可能还不够支付某些豪门球星一年工资的奇葩现象。

要是在以往经济形势良好的时期,穷点也能凑合着过,可每当遇上经济出现波动,这么点收入根本不够维持一家西甲俱乐部的开销。

于是这些俱乐部只能举债度日,久而久之,债务越积越多,这个时候要是再遇上一波金融危机,很大概率就会陷入破产的境地。

而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显然是转播权卖不上好价钱,说白了就是蛋糕不够分。

根本原因找到了,解决之道也就显而易见了,找一块更大的蛋糕,用六个字概括起来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这就不得不提到与G-30形成对立的另外一个由皇家马德里、巴塞罗那、毕尔巴鄂竞技、马德里竞技、拉科鲁尼亚、比利亚雷亚尔、西班牙人、塞维利亚、皇家贝蒂斯、瓦伦西亚、皇家社会和马拉加十二家西甲大俱乐部组成的集团,姑且称之为G-12集团。

这些大俱乐部以往都是单独与转播商进行转播权谈判,由于知名度比较高,他们往往能从谈判中获得一份价值不菲的转播合同。

最夸张的时候,这些大俱乐部的转播分成,占到了西甲和西乙42家俱乐部的总分成的70%,其中又以皇马和巴萨尤甚,这两家豪门的分成占比一度接近联盟总体收入的50%。

在G-30这些小俱乐部看来,如果能把G-12这些土豪的收入也一并纳入到转播分成池里,那么每家俱乐部能分到的钱,起码能涨两到三倍,这样的话,以后无论遇到什么危机都能迎刃而解了。

于是他们便斗胆联合起来,跟G-12进行了一场关于转播分成的谈判。

这便是LFP在02/03赛季末召开那场著名会议的缘由,当时的会议主题就是商讨转播权改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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