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概念神:小丑387(1 / 2)

半小时后,警局天台,蝙蝠灯旁。

戈登警长拉开铁门,警惕的目光扫过一圈,随后将深厚的铁门牢牢的锁死。

一个人影从蝙蝠灯后缓缓走出,是披着黑色风衣,脚踩短靴的马修,不断变强的体质以及长期的杀戮,带给了他强悍无匹的气势,普通人一眼看去,都会下意识地移开目光。

“你不该来这里,至少在白天不行。”戈登脸色不太好看,他环顾四周,似乎很担心有人发现这里。

过去的一个多月,哥谭市的犯罪率极大降低,完全归功于两个人——一个是蝙蝠侠,一个则是马修。

神出鬼没的蝙蝠侠,总是能在种种罪犯们想象不到的地方出现,并且将他们殴打一顿后,再送至警局门口,绳之以法。

而名声不显,一直被认为是蝙蝠侠的第二人格的马修,则是一旦出手,鸡犬不留。

曾经有黑帮试图杀死这个“蝙蝠侠”,他们精心设计了一个陷阱,企图用重火力结果这个怪物。

结果很是喜人,“蝙蝠侠”被当场命中,胸口被同时金属风暴扫过,消失了至少三分之一的血肉,然后掉进了海里。

当天深夜,就当这群黑帮分子开庆功宴的时候,本该死去的“蝙蝠侠”和蝙蝠侠同时出现在了现场……

据一名活下来的混混头目的口供,两人在现场对他们发动了残忍的攻击,还会吃掉他们的血肉来恢复体力。

当然,考虑到混混头目并不稳定的精神状态,警方并没有将这份口供当做证据,只是留存档案了事。

而作为蝙蝠侠唯一信任的警察,戈登警长,自然是知道真相的。

那个黑帮确实成功埋伏了马修,也成功“杀死”了他——根据现场找到的身体组织,即使是完全不懂医术的人,都能轻易推断出那些肉块主人的下场。

但马修就是诡异的活下来了,并且还活蹦乱跳的重新找了回来,对这群帮派分子进行了正义审判。

没错,马修就是这么定义自己的行为的。

蝙蝠侠非常不认同马修的观念以及行为,也曾经与他发生过冲突,但也都没了后文——据说是马修实力惊人,在到目前为止所有冲突中都留了一手,对于这种“有道义”的做法,蝙蝠侠还是比较认同的。

所以双方目前的关系比较诡异——不算伙伴,但会互相搭把手;不算敌人,但一见面总是剑拔弩张。

而戈登警长,作为能同时获得两位“蝙蝠侠”认同的警察,也就慢慢的成为了他们“中间人”。

对于这两名义警,戈登其实更倾向于蝙蝠侠一些,因为他是守序派,尊重规则,是维护秩序的力量,总体来说跟戈登干的是一样的活,唯一的区别就是蝙蝠侠没有编制,领不了五险一金。

而马修则是在破坏秩序,尽管在传统意义上来说,他所作所为毋庸置疑是正义的,但对于现如今的法治社会而言,这种罗宾汉式个体并不受欢迎。

但是……

重症需下猛药,乱世当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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