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廿一36(2 / 2)

  毒妇如此,激愤之下,程五郎才最终将手中的剑推进了公主的心脏。

  事情已经过去四个月有余,又因案发之时,未曾有人将之定为谋杀案。

  在圣人点头之下,为了保全曹国公一家的面子,大理寺只是照例简单问询,便将尸首放还,以便速速下葬,让流言蜚语尽快平息。

  时至今日,虽然出现了两套不同的说辞,可要想再去寻找证据,证明谁是谁非,恐怕为时已晚。

  好在,此案的关键并不在于死者的死因和经过,只要能找到确实的证据,证明平昌公主死前是否已怀有身孕,对于三司来说,便已足够。

  偏巧,一份来自于众人皆认可的「绝不会在案件上说谎」的裴继衍的验尸笔记,被人完整的留存了下来,并将它交到了晋王手中。

  可不凑巧的是,裴少卿半月前远赴燕州办案,即便书信催促,他再快马加鞭赶回,也需要些时日。

  案件审理之日,只得一推再推。

  待裴继衍亲口确认,这是为了「证据确凿」。

  可实际上,谁都清楚,裴少卿的「亲笔」,恐怕算得上是天下第一的好认。

  首先,字迹自是不用说。

  大理寺中本就有专门辨别此事的司直一人,为防假冒,对署中一众长官的笔迹,研究的皆十分透彻,更有库中堆积如山的许多新旧文书可以拿来做对比,出错的概率微乎其微。

  其次,裴少卿所书验尸笔记,从来只用一种固定格式。

  虽后来此方法因清晰明了,推及全署,可每人都有自己遣词造句的方式,各成风格,其中,尤以裴少卿的特色最为鲜明,也最难模仿。

  最后,便是他在写验尸笔记时,唯一会用的一种极其难得的墨锭。

  此事,甚至因为多年前风靡一时的数册「裴郎君探案集」,即便是长安城的许多根本从未亲眼见过的普通百姓,都能知道个大概。

  第一,以水擦拭笔迹,文字不会被晕染开。

  第二,墨迹看似浓黑,但拿在日光下缓慢变换角度时,会在某个突然而来的瞬间,显露出耀眼的赤红。

  第三,笔墨含有独一无二的异香。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是什么,且对于所有第一次闻到人来说,都十分新奇的味道,以至于完全无法用好或者不好闻来描述它。

  且这种异香,即便过了多年,只要凑到很近的位置,依然可以隐约嗅到。

  所以,想要伪造出一张裴继衍的验尸笔记,必须得凑齐以上所有条件。无论怎么想,恐怕也都是难于上青天之事。

  旁的不说,单「墨锭」这一条,都已足够卡住胆大的仿冒者。

  毕竟,那是裴继衍的私墨,制法秘而不宣,原料更是不明,最起码,时至今日还未曾有过任何别的人使用过。

  更何况,他从来将此物管的极严,用处也十分单一,目的恐怕亦是以此作为自己「验尸笔记」所独有的防伪造记号。

  在等待裴少卿归来的日子里,卢望和其他几位主审皆已看过那份证据。<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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