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夜奔(1 / 1)
这玩意比’王八盖子‘和’花口撸子‘都好用,轻便、可靠、而且多发,换匣子也方便,因早年产量惊人,所以流传在黑市里的零部件也多,像阿姐他们手里的,就来自之前黑吃黑的时候同样的盗墓贼之手。
乍听她这话头,叶蝉心里暗喜,刚想说这是有门儿啊,姐姐还是心疼她们的啊。
结果就听着下一句,阿姐感叹道:“那就不能随随便便地杀了,我得仔细留着你的皮,再求布布阿叔给我做一面新鼓。”
第106章 夜奔
这女人谈起她理想的新鼓, 就好像许多都市丽人说起当年奢侈品牌新上线的包包,从皮质到样式再到图案设计,她的神采语调里无不洋溢着憧憬和某种程度的癫狂, 顾弦望现在才知道, 原来这些人刚才拍打的七寸鼓根本不是寻常物件,这东西是用阴沉楠木箍的桶身, 再选用人皮绷作鼓面儿,本质上根本就不是件乐器,而是祭器。
依金钩镇的传统,这七寸鼓的年头是越老的越好,但阿姐叛逆,单就喜欢新东西, 而且人又挑剔, 木材要选, 皮子要挑,就这么挑来选去的,拖到现在也还没做出一只属于自己的鼓, 不过虽然没得到成品, 就她这隔三差五跑到布布阿叔家去看热闹偷手艺的勤奋劲儿,倒也令她真学出些门道来。
“你知道吗妹子, 人皮不同于牛皮,太薄, 照理来说根本做不了鼓面, 布布阿叔做一只鼓, 通常就得用一两个男人的背皮和胸皮, 其实最好是用背皮,平整, 好处理,胸口的嘛,毛太多,毛孔又粗,就次一点。”
“你们肯定听说过西藏的阿姐鼓吧,我以前也觉得这种人皮鼓肯定都是要用女人的皮啊,可布布阿叔说根本不是这样的,女人的皮太嫩,就算是泡了药水,再和兽皮一起绷踩,也很容易在第一二步的时候就破了,完全就是浪费鼓匠的时间嘛,就算真做出来,也根本不能拍,就是个摆设,我们这可不兴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特别啊是这七寸鼓,这是我们和地仙心灵相通的工具和桥梁,非常神圣,也非常重要。”她边说边点头,似乎是在认同自己的话,而后又抬眼细细打量着顾弦望,越看眼神越是真挚,浑如凝望情郎,“我想我真的是遇到了我的真缘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那种急迫的,想要争取的感觉,你懂吗?”
她说着,凌空做了个抓取的动作,自得而享受地微笑道:“直到今天,我总算知道了他们即将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鼓的时候那种幸福感。”
“顾弦望,”她眯了眯眼,“顾弦望这个名字也很好听,呵呵,真是太奇妙了,我感觉你好像就是为了遇见我才出生的,你的一切都和我完美的契合。”
听到这里,叶蝉感觉自己已经忍耐到极限了,她后脊梁阵阵发冷,整个人的寒毛竖起来都落不下去,她很想骂一句疯婆娘,但她同时又非常清楚,眼前那女人不仅不疯,而且十分冷静,她不是出于某种恶意才说出这样的话,而是在她的认知体系里用人皮做鼓就是件像吃菜要配馍一样寻常的事情。
真正可怕的是阿姐并非是个被禁锢在偏远山村里,完全受糟粕旧俗荼毒的人,她看起来只有二三十岁,即便如诊所小哥说的四十岁,她也依旧算是年轻一辈,她读过书,出过省,她会做四川菜,可以与南北多省的人用简单的方言交流,有生意头脑,聪明伶俐,学习能力极强,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现在在雷雨之夜,当着她们的面,拿着枪,一脸神往地叙说着属于自己的人皮鼓。
更离谱的是,这疯婆娘语境里的鼓皮子——她亲爱的顾姐姐,居然始终面不改色,稳如老狗,甚至还能有余暇偷偷给她打手势!
顾弦望无奈地一耸肩,摊了摊手,做出无防的姿态:“原来你的目标是我。哎,其实阿姐想要对付我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根本没必要动刀动枪,还搬出这么大的阵势,牵连了旁人的性命。”
“我撞破你们金钩镇的神秘仪式,谅你们也不会放过,但是这几个人却是无辜的,我与他们不过是萍水相逢……”她的神色掺杂着恐惧和无奈,片刻之后,又似接受了自己的命运,颓然地望向其他人,“阿姐,虽说你们隐居在偏僻山村,但现在毕竟还是法治社会,一个两个失踪或许还好搪塞,这么多人,你们总得掂量掂量吧?放过他们吧,真的有必要做得那么绝吗?”
叶蝉眨巴眨巴眼,心说卧槽,我顾姐姐这招挑拨离间简直使得春风化雨,不着痕迹啊,想着,她又瞥了眼背包,定位到自己的那一只,环视周围的两条狗,这时候雨势见小,山风仍躁,她悄悄用湿透的指腹试了试,风向很固定。
阿姐向她抛了个媚眼,耐心解释道:“你是你,他们是他们,怎么能相提并论?他们几个不过是悬棺祭的头菜,给我们金钩镇里即将成人的小猎手们试猎用的猎物罢了。谁让我们金钩镇所在恰是龙穴正中呢?那明朝将军墓名声响亮,有多少盗墓贼慕名而来,他们是黑,我们是白,我们也不过是为民除害,社会里少一些这样的渣滓,对你对我不都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