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章 立即生效1229(2 / 2)

李世民想直接用特权大赦,这样来得比较痛快,谁不同意也不行,一句话事情就定了。

若是昨天早上宣判,李世民说赦就赦了,李泰也不想多事。今天不一样了,李泰要换条路走向同一个目的地。

“诉状虽多,但无一件事有实证可以证明我舅父有参与其中,变无实证可证明我舅父知情。”

李泰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来,齐忠急忙走下高台,恭恭敬敬地接过书,转身又走了回去。

齐忠把这本书轻轻地放到桌面上,李世民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封皮,知道这是《唐律疏议》中的一本。

“疑罪从轻,没有实证的罪本就符合从轻的条款。按《唐律疏议》中所说,凡造反之事不知情者,皆可流放,不必死刑。”

如果说李泰说的话毫无根据,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那还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长孙无忌是他的亲娘,他从人情的角度怎么护着都不算过份。

偏偏他还拿出个依据,依据的竟然是刚刚才新鲜出炉的《唐律疏议》,最有趣的是这书的作者就是长孙无忌本人。

用长孙无忌写的律法条文去宣判长孙无忌的命运,这事怎么就这么绕嘴,怎么就这么讽刺呢?

长孙无忌要是早知道《唐律疏议》生效的这么快,想必造反事不知情者,就不会是流放而是无罪了吧?

当时朝堂上下一片沸腾,对如何处置长孙无忌倒是没人理会,对《唐律疏议》是否应该当做法律一样的信守,大家的意见还是很多的。

李泰故意提出《唐律疏议》,目的之一也就是这个,尽早的让《唐律疏议》生效,这是完善律法很重要的一步。

现行律法过于严苛,《唐律疏议》很好地纠正了这一点,尤其是在造反事件中被无辜牵连的不知情者,以往都是一刀了事,长孙无忌提出不知情者可流放不必死刑,跳出眼前的一人一事,用长远的目光来看,这是一项伟大的进步。

《唐律疏议》写是写成了,但要是想让它生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首先要在金銮殿上提出来,大家商议要不要让它生效,然后要经过层层审核,折腾个一年半载能生效就算快的了。

李泰故意现在提出来,就是要加快它生效的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李世民一拍桌子,这个事就可以定下来,若不然的话,这个事不知道要拖多久。

李泰这么做的目的还有一个,就是让长孙无忌看到《唐律疏议》生效,这对他来说应该是个莫大的安慰,至少他的心血没有白费。

《唐律疏议》只有生效了才是真正的法律,若不然把它束之高阁的话,它就成了一部文学作品,能够流传下去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李泰有必要对长孙无忌这么好吗?没必要,但是他有必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对长孙无忌的好,这事关他仁孝的形象。

吵吵嚷嚷了半日,李世民不耐烦地一拍桌子:“《唐律疏议》是太子让长孙无忌写的,写成了不生效,难道写它是为了练字吗?”

李世民一句话就让它立马生效了:“本应将长孙无忌发配到岭南,念他编写《唐律疏议》有功,改为发配黔州,限月内离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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