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十八篇日记(上)35(1 / 2)

  斯潘塞一点都不想与我分开。

  我也不想。

  我们彼此在一起,算算时间,如今已经有八/九年了。

  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志趣相投,心灵相通。

  分开?

  怎么可能舍得。

  伊森曾经和我们一起跳级念初中,他本来是想打算也跳级和我们一起上拉斯维加斯高中的。

  但是,他家去年搬走了,去了哥谭市。

  为此斯潘塞非常担心,位于美国东海岸新泽西州的哥谭,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之一,□□、毒贩、杀人狂等等犯罪分子层出不穷,并不是一个安居乐业的定居之所。

  然后我安慰他,拉斯维加斯还号称罪恶之都呢,这里也不是遍地都是坏人啊。

  我的红名单这么多年来,也就十来个的样子,增长速度并不快。

  考拉伊森走后,我和斯潘塞都少了个能常见面的朋友,非常惆怅,但是现在周遭环境如此不友好,我们想要再结交一名朋友,有点困难。

  所以这种情况下,斯潘塞和我越黏越紧了。

  这也难怪伊森会在电话调侃,我们两个简直像连体婴儿。

  其实伊森虽然和我们分开了,但是我们和他还是经常联系的。我和他大多数时候是通过电话沟通,而斯潘塞比较古典,他喜欢写信,所以经常寄信给伊森。

  我吃醋了。

  果然是距离产生美吗,他都没给我写过信。

  为此,斯潘塞特意写了一封信给我。

  哈哈哈,被我夹在日记里保存起来了。

  果然,就像是万圣节一样,会捣蛋的孩子有糖吃,不和斯潘塞多捣蛋几次,他才不会给我写信呢。

  他刚开始拒绝的时候还说,他害羞。

  明明每天都会见面,却非要写信,斯潘塞觉得就算是他打算写,也不知道该怎么写,写些什么才好。

  亲爱的斯潘塞,我天天写日记写的内容可丰富了,怎么会没内容可以写呢。

  我想让斯潘塞好好练习一下写作这项技能,就从经常写信给我开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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