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70(2 / 2)

后来那笔钱被用于许清漪的后续疗养和绘画的重新学习。

再之后,直到现在,编程也只是她赚钱的工具。

她很聪明,学习很好,但那似乎只是因为“她是学生”,而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她聪慧勤勉,自然会有好成绩。

未来会做什么?她好似从没想过。走一步看一步,她终归不会饿着自己。

洛白榆有自己喜欢的事情,自己喜欢的专业,自己想上的大学;但于晚,她好像什么都没有。

因为没人教会她喜欢,她只懂得生存。

小的时候,别家的孩子会因为没有得到喜欢的玩具而哭闹,但于晚在疯子般的父亲和柔弱如菟丝子的母亲之间,挣扎生存。

八岁那年,她“亲手”送父亲进去,生活好似终于归于平静。

她学着同龄人,上课放学,玩耍嬉闹,她想要融入进去,因为那是“正常”的同龄人,但心智过早的成熟,她终归和他们不同。

她理解不了他们拿着木棍就能在楼下装奥特曼打怪兽,笑得跟花一样,每次还要争抢谁是奥特曼;他们也理解不了这个女生,为什么从来不笑,明明奥特曼打怪兽是那么好玩的游戏;

她放弃了,独自一人上学,放学,回家看电视,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问题。

后来她遇到了许清漪,她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四年级的时候搬到她家楼上。

她们不熟,但在母亲去坪县,而她的钥匙被别人故意偷走,而被锁在门外时,她穿着睡裙套着风衣从楼上下来,和她一般高,满怀善意地温声问她,“你要不要来我家做客啊?”

那天是深秋,如果不是她,于晚会在楼道独坐一夜,最多是被冻感冒,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那晚有人请她做客,她抱着书包,在许清漪家沙发上,窝着睡了一夜。

那天之后,于晚认识了楼上的许清漪,她知道她是学画画的,还画得不错,也知道她身边有条护主的蠢狗;

但她们依然不熟,从四年级到许清漪离开的初二上学期,四年多的时间,她们真正相处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过来,而除了最后两次她是为了询问为什么出事,其余几次,无一不是因为她有家不能回。

教科书上说,善良是世界上最珍贵的品质;教科书上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许清漪是善良的人,至少,每一次的收留,都是她给予于晚的善意。

那是她对善之一字,最初的想象。

所以她尽力赚钱,想要帮许清漪付手术费。

这并不是因为她和许清漪的关系有多好,事实上,不如说于晚在按照“规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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