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2章1812(2 / 2)

入驻万福鸿的商家中有两个做皮草生意,签订租约时声称皮草和绸缎混着卖。

实际双方心知肚明,他们主业是皮草,所谓绸缎生意,大概率只是空窗期转租的借口。

祝明月也没有办法,大多数货物都有时令性,剩下的时间不抠脚能怎办,老天爷又不是家里的长工,一年四季,一天十二个时辰干活。

只能将各种责任条款落实到字面上,并要求具体负责经营的“掌柜、管事”,一旦有变动,必须报备。

两个皮草商人在祝明月这儿竞拍过皮料,现在祝明月转过头找他们买一些不上档次的皮衣,礼尚往来。

万福鸿,从货源到销售渠道,都有着落。

祝明月:“我和徐掌柜通个气,三日后,庄长史派人带上钱帛,去恒荣祥提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祝明月:“但皮袄,我得先收三成订金。”

庄旭爽快答应,“应有之义。”

这钱是祝明月要付给皮草商人的,关系更远一层,只能用真金白银做保证。

以往没收“押金”,是因为右武卫的缴获押在祝明月手里,左手进右手出,最后再算总账。

真要让祝明月垫付,倒是能凑出来,但凭什么!

交易达成,祝明月说起另一件事,“前两日,世子派人来,将所获书籍都运走了。”

事关金钱,自然要知会大管家一声,免得日后对不上账。

庄旭先前不知此事,但这样以绝后患的做法,的确是吴越能干出来的。

从缴获的文字内容,查探弥勒大乘教的传播程度和范围。

</p>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