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罪证41(2 / 2)

虽然我有无法言说的隐情,但他把我肝脏割走大半的行为,就是在逼我去死,也是在逼迫我两个没有自理能力的孩子随我一起死!

江年,做的太狠了......

在信的后面。

仿佛是因为恐惧和着急,我的笔触也加快了几分。

【对不起,直到现在,才和你说明这些事情,我只是想求得你的原谅。】

【如果你看到信后,可以回来带走我的孩子吗?如果不方便照顾,你可以带去江川巷16-a号。】

【因为有些原因,我没办法直接联系他,我能托付的人,只有你了。】

【钰钰,一定不要把我的孩子留给江年,更不要把他们留给我父母,拜托你了。】

我都想起来了。

这封信的发出时间,就是在我被江年带去割肝的三天后。

当时的我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即将死亡,但出于安全和一些原因考虑,我不能直接联系我的师兄师姐。

更不能就这样,把孩子托付给他们。

至于对门的孙婆婆,我找她,只会给她带来无妄之灾......

思量之下,我唯一能依赖的只有异国他乡的白钰了。

我本想给白钰发消息或者打电话。

但是她的通讯方式全都已经失效,我只能寄到了她学校的地址。

我本意是想道歉说明当年的事,再希望她帮忙带走乐乐,甚至是当时即将出生的可可。

可造化弄人。

我和孩子都死去了。

这封信也直到两年后,才浮出水面。

信件看完。

警察却摇摇头:“白小姐,很抱歉,光凭这封信,不足以成为指控江年的罪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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