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挖胡葱16(1 / 2)

这是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故事。

在荷花完全小学读书的赵洪明向同学借了一本连环画《半夜鸡叫》看,不小心被其他的同学抢的时候撕破了,借他连环画的同学要他赔新的。“损坏东西要赔”,这是爸爸给他讲解放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的一项注意,既然把书撕破了,他觉得赔人家是应该的。

这本连环画虽然只有八分钱,可赵洪明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他又不敢回家跟妈妈说,因为妈妈手里也没有钱,爸爸在城里上班又很少回家,他一个人也不敢去城里找爸爸。

怎么办?赵洪明急得躲在学校围墙边上哭了起来。他的同班同学邹小萍看见了,走到他的身边安慰他说:“小明别哭了,我这里还有一角钱,你先拿去赔吧。”

赵洪明止住了哭泣,他抬头望了一眼邹小萍,眼里充满了感激。但他没有接邹小萍的钱,说:“小萍,我会自己想办法赔的。”

在那个年代,一分钱能买到一粒两粒糖果,何况是8分钱呢!那时,要赚一分钱,可不那么容易。冬天里,一百斤大白菜,才卖2元钱,而大白萝卜,8角钱可以买一担。

赵洪明从学校回家后,表面上他装着无事的样子,因为他怕妈妈知道了着急上火,心里却焦虑得很,怎么才能搞到钱赔给同学呢?吃完妈妈做的晚饭后,他开始在煤油灯下做作业,两个还未上学的妹妹在一边玩耍。他做完作业后,妈妈才把厨房料理完。她没有休息,从房间里拿出针线过来,坐在煤油灯下为妹妹做鞋子。看着妈妈辛苦的样子,他更不敢对妈妈讲损坏了同学的连环画赔钱的事情。可是不对妈妈讲,又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他想了想,等我找到赚钱的机会再给妈妈讲吧。

第二天清早,妈妈就上山砍柴去了,他把两个妹妹从床上叫起来,帮她们穿好衣服,打水让她们洗脸后,带她们到桌子边,妈妈去砍柴前,已经把饭菜做好放在桌子上了。

赵洪明给妹妹盛好饭,自己也盛了一碗。吃过饭后,他让大妹带着二妹在家里玩,不要到外面去。大妹答应了,二妹说:“哥哥,我们在家里玩,一会儿妈妈就会回来的。”

赵洪明背着书包出了家门。他的家离学校有4里多地,路好走,是一条沙石公路。他走到半路上的供销社门口时,突然发现招牌上有一条消息,他走近一看:“大量收购胡葱头,每斤2分。”

“胡葱,这不是田埂上到处都有的吗?”赵洪明顿时眼睛一亮:“有了,挖胡葱卖,就可以赚到钱了。

这天在学校里,赵洪明的脑子里都在想着挖胡葱的事,上课时也开了小差,老师向他提问时,他才惊醒过来。

那时候放学,是按大队和生产队的在校学生排队回家的。每队有路队长和副队长,队长在前领路,副队长断后。中间是一至六年级的同学按个子高矮排队,小个子在前,高个子在后。因为高个子在前面走的话,小个子在后面跟不上。赵洪明是他们这一路的路队长,每天走在队伍的前面。这天,他一边走,一边不时地往公路两边望,看哪里长了胡葱。

好不容易盼到星期六了,学校里只上半天课,下午就可以回家了。赵洪明回到家里后,妈妈到生产队出工去了,两个妹妹在家里玩。“哥哥,带我们去外面玩一会儿吧?”大妹说。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