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同僚间的辩论高手304(2 / 2)

“所以希望完全知晓秦国法律的渴望犹如大旱盼望雨一般迫切!”

“陛下的这个决定顺应了民心,成全了上天之意,甚至连古之圣贤也不及如此!”

蒙毅话说到最后不忘附赠美言,而冯劫还在坚持:“人性本恶,在全国颁布秦国法典必定会被心怀狡猾的恶徒利用其漏洞加以破坏法典,到时候怎么办?”

扶苏内心默默点着头,虽然冯劫的观点有些道理,但是那种钻牛角尖、挑法律毛病的行为,在他所在的时代并不罕见。

然而不对啊…尽管以法治国家,但是毕竟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人还是那些拥有权柄之人,他们的人性和道德决定了法纪执行的好坏。所谓的‘讼棍',大都是勾结司法官员的家伙,他们的存在正是法律被曲解乃至败坏的催化剂。

于是他听到了蒙毅爽朗地一笑,随后开口道:

\"商鞅曾说过:官员知道百姓明白法律,因此,官员不敢滥用法律触怒民众,民众也不敢违背法令以求法官宽待。倘若官员以不当手段对付百姓,那么百姓便可向法官反映情况;一旦法官将违法的刑罚告知百姓,那么这将会作为对官吏行为的标准警示,让官员知悉。这样的情况下,官员自然不会以不合法方式对待民众,同时百姓也避免触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性。”

\"每一个人明悉法律,官员就不再可以非法待人处事,这是保障平民福利与维持公正的途径。\"

\"至于那些狡猾之徒,依照秦的法律严惩便是!\"

确实是名家级别的辩论高手……当见到冯劫没有发言时,扶苏心里回忆起了关于这条商鞅言论在书上所作的注解:就像养马,让养马的人互为监督,虽然可能因个人利益导致互相包护,不一定能养得最好;如果能让马自身能够说话来监管养马的人呢在一阵沉寂后,冯去疾转向了扶苏询问道:“不知陛下游览的是否涉及哪些法则内容呢?”

由于秦朝的律法复杂,包括了《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以及《关市律》等条文,在一起印刷恐怕会超出许多平食的负担范围。

扶苏微笑着表示:“将只针对与百姓相关的人事法律出版。我找到了一些深究秦律并擅长的狱掾,在解释常见由百姓引发的条款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并融入可参阅的定型格式。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即可完成所需刻板的制作。”

冯去疾听后,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保持了片刻沉默——扶苏之前便已有此计划。这个结果让他难以预料。

在他观察到蒙毅自信且侃侃的发言中,他觉得这并非出自名家门派的教导,而是事先与扶同谋划好的。正等待着提问一样!

他想询问扶苏计划打印哪几条法律的时候,以为扶苏可能会高瞻远瞩,直接将所有的秦律一次性全部发行至全国。

若能这样行动,还存在变局的可能——在秦律的制定中,有一条规则允许公职人员的子女有资格进入学校,通过考试之后便可直接成为人员。而在学府内教授的,除了军事训练如射箭与驾车,最重要的还是教导以法为核心的教学,并将法例作为教育基础,培养以官员为首的教育群体。

若是扶苏选择发行全部的秦律,这些学府里的子弟将会成为最大的挑战。因为他们会拥有系统学习知识与法规的优势。

却没料到……看着沉默良久的冯去疾,扶苏心想着:陛下在过去几年于上郡的生活中,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历程呢?

在前往蓝田的路上,扶苏回想了一幕场景。在当今这个时代,相权几乎与皇权相当,如果要推行新政,就必须解决围绕着左丞相和右丞相这两大支柱问题。

左丞相尉缭,虽然在扶苏为他子孙谋划好了前程后,基本已经处于半退息状态。除了日常的政务,他并未对扶苏的决策进行过度干预。与此不同,真正的右相兼首相——冯去疾,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像一座大山,重重压迫在扶苏的头顶。

扶苏对此事的看法,似乎归咎于始皇帝。自从秦一统六国之后,依然保持着周朝时代的政治框架,设立三公,即丞相、太尉以及御史大夫,与共同治国理民的最高领导班子。

三公彼此互不统属,只直接对负责,这种独特的制度性问题是导致太尉名义上的掌权,实质上并无太大存在感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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