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都怪迟醒(2 / 2)

  钱兆文当初就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那部分,但是沈澈和他在一起后就开始讨厌他了。

  讨厌他在自己耳边说话,讨厌他伸过来的手,讨厌他语气里的熟稔,更讨厌他明明一点儿都不了解自己却又表现得好像很了解一样。

  和迟醒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虽然迟醒一开始也很讨厌,但沈澈讨厌的并不是他,更多的是讨厌自己好像总是轻易被迟醒看穿的感觉。

  但是迟醒的看穿又并没有那种自以为是的不屑和高高在上的审视。

  迟醒总像是在逗他玩,又把握着分寸不会把他完全惹毛,像一只总是伸出爪子却不会亮指甲的猫。

  沈澈在迟醒面前甚至比在向小可面前还要放松,这是迟醒的能力,并不是因为沈澈喜欢他或者讨厌他而懒得伪装。

  不过他能喜欢上迟醒似乎也并不是这个原因。

  迟醒虽然经常会说出一些沈澈不爱听的话,但他很少会做出沈澈不喜欢的事,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主要归功于迟醒平静淡然无所谓的性格。

  沈澈讨厌潮湿的浴室和拖鞋,迟醒知道后都是让他先洗澡,或者在自己洗完之后把地拖干净再叫他。

  沈澈睡觉时必须开着床头的小夜灯,迟醒估计不太喜欢,但是从来没有让他关掉过,只是习惯性把脸埋在他颈间。

  沈澈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脾气会变得暴躁不稳定,迟醒从来不在这种时候和他争论对错,还总是能逗得他笑出来。

  比起外卖,迟醒更喜欢吃沈澈做的饭菜,但如果沈澈说今天不想下厨他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而且迟醒不会心安理得地享受沈澈的劳动成果,他会帮忙洗菜择菜,收拾碗筷,虽然这样总是会拖慢沈澈的进度。

  沈澈在某些方面还很洁癖,比如回到家一定要马上洗手换衣服,外面买回来的东西都有特定的堆放位置,不能直接放在桌子上,打扫卫生时一定要按照他的要求来,不能乱用工具。

  迟醒虽然说他事儿多但都会遵守,也不会在沈澈看不见的时候就乱来。

  以前没有过感情经历的时候,沈澈总以为两个人相处时,喜欢应该是最重要的,现在才知道不讨厌和喜欢同样重要。

  因为喜欢的基础之上总是在挑剔地做减分,而他和迟醒没有喜欢的基础,从陌生到熟悉,迟醒从来没有过让沈澈觉得厌恶的行为,所以迟醒一直在轻松地做加分。

  沈澈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就偷偷地把分加到这么高,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开始喜欢迟醒了。

  喜欢一个人对他来说不见得是坏事,但喜欢迟醒这样随性自由漂浮不定的人比喜欢一般人的风险高太多了。

  沈澈是个非常矛盾的人,他不喜欢做自己无法掌控的高风险行为,但也不喜欢那种安逸到无聊的平静生活,那太不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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