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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战这方面,程思敏根本没胜算。

  但是一周过去,程思敏稳如老狗,根本不拿正眼瞧他,于是时应心一横,去春晖商城卖银饰的摊位上给自己的左耳上打了个耳洞。

  耳钉选了最夸张的款式,八分的锆石,嵌在耳骨里,没引起程思敏的注意,反倒是被班主任请到了教务处。

  午后他在楼道里被罚站,程思敏拎着打扫教室的拖布从他身边经过。

  他故意把左脸迎着她,脚下踢踢踏踏,阳光下,耳钉闪闪发光,跟他的五官一样醒目,可是她头都不抬,像是躲瘟神似的迅速从他身边跑过。

  后来还做了许多这种蠢事,故意出风头,在全年级面前显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发觉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转学后,左耳的创口久久不能自愈,屡次因为洗澡进水而流脓发炎,每每用双氧水清理时疼痛钻心,后来不得不放弃,任由伤口闭合,在软骨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凹陷。

  这种感觉怎么会不是初恋?即便过去再多年,只要春风吹,老旧的骨头都会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头问他:“那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你的吗?”

  “我那时候确实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们绝交之后。”

  怎么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钉,即便物件再廉价,质感再塑料,只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种桀骜的风流。他难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瞩目的对象,她总是在他没注意到的地方看着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现。

  程思敏的初恋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地壳运动,内里山崩地裂,岩浆喷涌,但表面上却处之泰然,静得可怕。暗恋者因为自卑而饱受酸楚,但这种独角戏的折磨也成为了孤芳自赏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猫猫的游戏,只要压抑着,不被对方发现,那么暗无天日的情绪中就有一丝隐秘的欢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总要有丑陋的,苦痛的,破茧而出的过程。

  此时此刻的程思敏已经不屑那种回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气,想光明正大的向时应表达喜欢。

  电梯在 12 层打开,金刚打着哈欠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门回家,程思敏朝着 1202 的方向挥挥手道别,应该让时应回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没有,反倒带着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过 1201,时应踉跄了一下,回过头提醒程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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