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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少女一天之中的第一顿饭,也是唯一一顿。

  须臾,楼下的路灯亮了,她动作迅速,穿上鞋“蹬蹬瞪”地跑下楼,关门前没忘记钻回来,把刚才吃过的瓜皮带到楼下扔进垃圾站。

  篮球场上异常热闹,因为半小时前来了一个年轻的生面孔。

  原本温吞的比赛因为时应的加入而异常激烈,每天在这里打野篮球的有社会人员,也有放假的学生,多数人都比时应年长,但时应一点也不怵,仗着个子正窜地猛,把篮球当玩具,三分球十投九中。

  程思敏一如既往地坐在电影院门口高高的阶梯上,面孔是对着篮球框下,但眼神发散,一会儿看看球员们脱掉上衣后露出的腹肌,一会儿看看滑旱冰的黄毛们的大金链子。

  等到中场休息,她又两眼发直地盯着电影院门口的一对情侣,观察人家接吻,还是满身是汗的时应拎着两瓶水走上台阶,将一瓶水挡在她视线前面叫她醒神。

  “我走这两周你每天晚上就在这儿闲晃?作业都写完了?”

  程思敏穷极无聊,皱眉挪开他的水瓶,只见那对情侣为了避嫌,已经勾肩搭背地走远,她失望地拧开瓶盖道:“没有,你呢?写完了吗?写完借我抄抄。”

  时应每年寒暑假都和父母一起出门旅游,这年他们一家三口去的是新马泰,以往程思敏都会追着旅游回来的时应叫他给自己讲讲外头的趣事。

  天安门,葡萄沟,西湖和莫高窟,但凡课本上出现过的地方,时应全去过。

  但今年他去的是国外,还是三个国家,程思敏听都没听过,想象的触手无法延伸,也就不那么神往了。

  “我也没写,白天回来想找你一起做作业,给你家打电话,一直没人接。”

  “哦,我睡着了没听到。你怎么知道我晚上会来?”不远处租旱冰鞋的大爷正在和几个打扮时髦的男男女女大声说话,程思敏一看到为首的那个留着齐刘海的女孩子,眼睛就亮了。

  时应顺着她的眼神往路灯下面看,一群初中辍学后混社会的混混,个个打着耳钉,抽着烟,没什么特殊的,他收回淡漠的视线朝着程思敏道:“我听你们数学课代表说的,他说前几天晚上跟他表哥来电影院看电影,电影散场十一点多,还看到你坐在台阶上看人打篮球。”

  “程思敏,篮球有这么好看?你至于那么晚都不回家。”以前三班和四班合并体育课,时应也经常在自由活动的时间里和男生们一起打篮球,程思敏借口生理期,每次都躲在树荫下面听 MP3,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摇头晃脑的,从来没抬过眼。

  “也没什么好看的。”程思敏之所以会一直在这儿逗留确实不是因为她喜欢篮球比赛,但放假期间,这电影院门口的小小场地,就是她可以消遣时间的唯一手段了。

  初中后,家里的电视闭路早就被父母办停了,遥控器上落了一层厚厚的油污,唯一一个不要钱的点播台,总是放着几首令人心烦的音乐,她早已听得滚瓜烂熟。

  说来可怜,虽然程思敏话多开朗,充满着交友的热情,但成长过程中,除了时应,程思敏再无朋友,可那也只是局限在上学日中的,假期里,时应总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不像她,寂寞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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