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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她真的很爱陈晓芳,以世间一个女儿能爱母亲最大的程度,陈晓芬也总是逢人就夸,夸自己的姑娘从小就知道心疼人,是件贴心的小棉袄,千金都不换。

  岁月荏苒,母亲竟然变成了女儿最不想见到的人。

  觉察到站在她身后的妇女是陈晓芬,程思敏心跳如雷,像是耗子见了猫似的紧张万分。

  她身体僵直,马上死死地扳回头,用手把帽檐拉低遮挡着自己的眼睛,拎上东西拔腿就往门外走。

  身后,食材店的老板叫住她,询问她还需不需要来些甜虾。

  程思敏根本不敢回头,人走到门外,唯恐后面的陈晓芬追上来,甚至忘记拿伞,立刻闪身躲到店面旁边的胡同里。

  天上的小雨又大了一些,程思敏站在胡同处不到一分钟,散落在肩颈的头发就沾上一层密密的水珠。

  “夜市”,“出摊”这两个词对于程思敏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高三那年,程思敏的父母在半山的城中村内盘下一家经营床品家纺的小店面。

  店内营收不错,一年后,他们生下程思敏的妹妹程家宝,特意将旧门头上“广凤”的字样变更为“家宝”。

  用父母的话说,小女儿程家宝生来带福根,自从她出生后,店内的生意越来越好,他们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宽裕,原本因为做菜店而带来的霉运被家宝一扫而光。

  原本租期三年,租约到期后,房主有意出售,程伟与陈晓芬迫不及待地想与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那时程思敏念大二,已经不再向父母伸手索要生活费,她寒暑假都在西城省会做家教打零工赚钱,大学离家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但她一年到头只有中秋和除夕这两个节日会回家过节。

  与房主交易的前一天,正逢是中秋节假,父母在饭桌上讨论着购房的细节。

  程思敏本来不想扫兴,可是她吃了好些粘牙的月饼也堵不住她那张嘴。妹妹两岁,坐在陈晓芬的大腿上啃香蕉,说到兴起,程伟拿起一根筷子点了自己酒杯里的高度白酒就往程家宝的嘴里送。

  筷子还在空中运动,程思敏立刻出声制止。

  “爸,你别给她喂酒!小孩子脑子还在发育,伤害不可逆的,你再把她喂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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