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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时应拉开家里唯一一把椅子,走到冰箱前,在里头翻出两瓶水。

  健怡乐打开递给程思敏让她坐着喝,另一瓶矿泉水倒在碗里。

  “要不先松开吧,跑了半小时,估计它也渴了。”狗懂什么呢?饿了吃,困了睡,开心的时候就想玩儿。

  时应蹲在地上,一只手试探性地伸出去碰了碰贝贝的鼻子,得到贝贝的允许后,他捏着白瓷碗的手指略过程思敏的裤腿。

  裤子不是人类的外接器官,理应没有触觉神经,可程思敏盯着他细长伶仃的骨节,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怕痒似的立刻往反方向躲了一下。

  椅子腿在瓷砖上发出刺耳的声音,程思敏为自己的举动生出些尴尬,使劲儿灌了一口冰可乐道:“不用麻烦,它不渴,一会儿我们回家喝就行,我们家就在你隔壁。哎,这碗是你吃饭用的吧?”

  “不渴”的贝贝没给主人面子,很快就着时应的手大口喝起了水。

  舌头卷着水滴四溅,时应将碗搁在地上,伸手摸着贝贝的肩胛骨道:“用呗,我也没在这儿起过火。碗是买特价酸奶搭赠的。”

  对话三两句便勾勒出一副穷困潦倒的窘境。

  程思敏方才还幸灾乐祸地琢磨着时家的破产情况,现在事实由当事人不加妆点地摆在面前,她又有点儿为时应感到难过了。

  是啊,她以前讨厌时应的情感隶属无产阶级对有产一族的天然憎恶,这憎恶里饱含了自卑,嫉妒和羡慕。直白点就是仇富,现在人家的富没了,她再将仇恨进行下去就显得有些小肚鸡肠了。

  毕竟丢钱是很难熬的,她在蓟城亏钱卖房时也曾感受过那种刮骨割肉的痛楚。

  程思敏自诩不是自己淋过雨便会打掉他人雨伞的坏种。

  所以自然而然的,程思敏喝着可乐,避开了让时应难堪的话题,尽量说那些会让对方情绪高涨的童年趣事。

  “我记得咱俩小学时坐过几年同桌吧?”

  回忆的抽屉被打开,程思敏眯着眼睛用力翻找着那些七零八碎的小玩意,“初中我在三班,你在四班,都在西教学楼的二层。天呀!真的挺不可思议的,十年啦,现在竟然又和你做邻居。”

  时应仰起头看程思敏的脸,他这屋里没空调,只有一盏旧式的吊扇灯,眼下正咿咿呀呀地在他们二人之间的头顶缓慢转动。

  风没吹出多少,但扇叶每转一圈,都会带动着断了半根丝的灯泡在程思敏的唇珠上划下一道光斑。

  时应盯着那处忽明忽暗的弧度,没吭声,因为程思敏不知道,他们在今晚得知对方是自己的邻居前,还在动车内,二手交易软件里相遇过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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