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具体情况与说服,案件被移送到法院32(2 / 2)

苏沐晨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飞信,找到与李冰妍的对话框,翻到视频页后递了过去。

视频开始播放,于洋则是眉头紧锁。

这个视频的内容何止是不全面,简直就是完全偏向拍摄者一方的。

视频之中没有起因和具体经过,有的只是单方面的暴打。

“我感觉这个事件的定性也很简单。

案件当中,王大伟上胡俊峰的家中,光从这一点来看就不应该是互殴,毕竟对方都打上门来了还不能还击,那确实有些违背刑法中有关于擅闯民宅的认定和解释。”

于洋则是点了点头。

在苏沐晨的起诉状中,也有一起关于私闯民宅致人轻微伤被判刑的案例。

“如果说这件事有错,那胡俊峰就错在太相信自己,在面对方上门找茬的情况下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开门。

可要是真说开门有错的话,我认为首先被取消的是擅闯民宅罪。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被害的一方不给开门那肇事者也不会闯进来,您说对吧。”

于洋闻言后嘴角微抽:“我好像没说过胡俊峰开门的行为是不对的相关言论吧?”

“那您认为胡俊峰在第一次被人打的时候有什么具体错误的地方么?”

苏沐晨闻言后继续反问:“在面对另一方上门来找茬,胡俊峰知道他的目的,便是抱着邻里和睦的想法跟他开门沟通,他有错么?”

“你这些话可以去在下一环节去和法院的相关负责沟通。”

于洋有些无奈:“毕竟我只是公诉人,只负责提起公诉,具体怎么判定的我说的不算。”

“行,咱们就先抛弃这些法定的问题不讲。”

苏沐晨继续开口询问:“于检察官,我想问一下,假设现在让你抛弃检察官的身份设定,不在带入案件本身的前提下,您在看到这个视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样的?”

“老实讲,我的想法是他是他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血海深仇,不然这位邻居怎么会把另一方打的这么惨?”

于洋:………

假如自己不代入执法者的身份…

那王大伟的行凶手段确实有些可恶了。

在带入受害者的身份,那胡俊峰的遭遇还真是让人怜悯。

明明不是自己的错,又可以通过正常的沟通就能够解释的清楚。

哪怕这件事就是对方的错,也是可以通过道歉等方式可以化解的嘛…

那么问题来了!

视频中的双方到底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会让另一方下这么重的手?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动手的一方因为生活中的不顺所致?

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那种可能…

生活中遇到问题的王大伟,借着酒劲上门闹事和发泄…

而胡俊峰一家,本来是个小康家庭,却因为这件事欠了一屁股的债。

相比于王大伟,最委屈的还是胡俊峰一家吧?

受苏沐晨的影响,于洋也感觉向对方索要一千五百万的赔偿其实一点不多。

不仅如此,他还认为像王大伟这种带有报复倾向的犯罪分子就应该被严判才对。

不止是他,就连法院的法官在听到苏沐晨的描述后也产生了同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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