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我有喜欢的人了(1 / 2)

  前世曲奇吃完饭无聊,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广场上看大爷大妈们跳广场舞。

  因为只有在那烟火气重的地方,他才能短暂地忘记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所以那几首神曲,他早就烂熟于心了!

  “我这儿还记得几首,也挺适合的,我都唱给爸您听听看。”

  闻言,云水暮的脸上浮现出期待。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悠悠的唱着最炫的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①

  曲奇唱得慷慨激昂,云水暮跳得激情澎拜,曲竹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家少爷,只有魏莱……

  好难听!

  魏莱不理解,这种毫无美感又辣耳朵的歌,为什么舅舅会这么喜欢?

  是他的钢琴弹得不够好吗?

  还是他对音乐的审美出现了问题?

  或许他应该再去音乐学院进修一年?

  此刻,魏莱对自己最为擅长的音乐,竟产生了极为深刻的怀疑。

  “其实只要旋律对了,感情到位了,就是极好的伴奏曲!”在连续唱了四五首广场舞神曲后,曲奇做出了这样的总结。

  云水暮此刻看曲奇的目光也有了微妙的变化。

  他赞赏地点了点头:“没想到小奇并非音乐专业毕业的学生,却对音乐和舞蹈有着如此深刻的理解。”

  曲奇客套地笑了笑,看向魏莱:“论专业,我自然是比不上表弟的,若是表弟能够在您跳舞的时候,富有情感地演唱这些歌,效果肯定更好。”

  云水暮赞同地点了点头,看向魏莱。

  见众人纷纷向他投来目光,魏莱彻底傻眼了。

  什,什么意思?居然要他像曲奇那样,声情并茂地演奏这些他根本都入不了耳的歌曲?

  不,他根本开不了这个口,他唱不出来!

  这实在是有辱他音乐学院高材生的名头了!

  “表弟好像有些困难的样子,是难度太大了吗?”曲奇摸着下巴,小声嘀咕了一句。

  云水暮也看向魏莱:“原来小莱也觉得这些歌不好演唱,这也难怪小奇会唱走调了。”

  曲奇点点头,开始无中生友。

  “其实这几首歌,都是我一位研究古地球音乐的朋友教给我的,传说这几首歌的演唱者是古地球当时非常受人欢迎的双人歌唱艺术家。”

  “经考古,两人的这些歌曲,在当时拿了无数国际大奖,甚至登上了类似如今帝国皇宫这样的场所演唱这些歌曲。”

  在听到“古地球艺术家”几个字的时候,云水暮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待听到最后,云水暮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这几首歌竟有这般惊人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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