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大丈夫,当如是!41(1 / 2)

“如果是30万,我现在就能做主,给你做这张唱片的权限。”

  沉吟许久,陈建添故作无奈道。

  “但一百万,太贵,太贵了,我掏不出那么多钱,或者,再等一等,等公司运作起来,有了资金再做这张唱片。”

  一百万,陈建添不是掏不起。

  而是不值得,或者说舍不得。

  眼见陈建添拒绝投资,沈浪虽然有一点点失望,但只是一点。

  在开口之前,他就想过这种可能,陈建添到底只是一个‘小老板’,跟宝丽金、滚石、飞碟、英王那种大公司没得比。

  搁在港台,一百万也不是一笔小钱。

  所以,沈浪转而提议。

  “leslie,如果是交给宝丽金做,你同意吗?”

  “你的意思是?”陈建添眉头一皱。

  “把那依的唱片约签给宝丽金,经纪约还放在红星。”

  沈浪微微一笑:“在港台那边,经纪约和唱片约分开,应该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吧?”

  这小子,有意思。

  此刻,陈建添的酒意已经醒了大半,对比同时代的大陆艺人,沈浪确实与众不同。

  另一边,看着沈浪云淡风轻地跟香江大老板谈条件,谈得还是几十万,上百万的‘买卖’,汪半壁心底顿时生出一股感慨。

  大丈夫,当如是!

  轮回乐队的几个人,心情也类似。

  尼玛。

  人跟人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他们还在为签约努力,沈浪已经跟香江大老板谈上百万的生意。

  “是很常见。”

  陈建添点了点头,而后话锋一转。

  “但是,你凭什么笃定宝丽金一定会签约那依,而且还会投入上百万的巨资?”

  “一个月。”

  沈浪竖起一根手指:“一个月后,见到那首序曲,陈绍宝一定会投资。”

  “哦?”

  此话一出,陈建添的好奇心立刻被勾了起来,沈浪身上那股由内而外的自信,真真是恣意飞扬。

  虽然他觉得ambient(氛围音乐)卖不动,但有一件事,他还是不得不承认。

  沈浪确实很有才华。

  刚刚那几首歌的旋律,非常棒!

  非常悦耳!

  在他带过的艺人中,大概只有家驹能跟沈浪比一比才华。

  可惜。

  因为理念,以及版权问题,双方已经分道扬镳,而且还闹上了法庭,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如果不是被这件事闹得心力交瘁,还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陈建添也不会同意著作权归沈浪。

  收回思绪,陈建添呵呵一笑。

  “那我就拭目以待。”

  “好。”

  说着,沈浪脸不红心不跳地比划了一个手势。

  大拇指叠在食指上,不停地摩挲着。

  “不过,在此之前,leslie,我需要一点点资助,就当是我借你的。”

  看到这個手势,陈建添又一次觉得沈浪与众不同。

  很多唱作人都极具个性,对金钱,对舆论,往往是不屑一顾,而沈浪,似乎没有那些坚持。

  摇滚、r&b、氛围音乐,沈浪都玩,对流行音乐,对商业化,也没有那么排斥。

  就跟沈浪的音乐一样,他很多变。

  “说吧,要多少,太多了,我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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