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敌我双方做局95(1 / 2)

尤佳说:“另外,据我方获取的可靠消息,有一些图谋不轨的日侨,或可称为地下组织似在蠢蠢欲动,我希望贵方也要积极提供线索。”

秋野愣怔一下,说:“好的,我们也会将您的这一要求传递回去。”

尤佳这才说:“若贵方有什么要求,也可以提出来。”

秋野在与其他2名代表交换眼色后,说:“此前,我方出于应尽职责派代表赴医院看望上述侨民,同时也是要了解田上校所说是否属实,却遭到贵方看守的粗暴拦阻,对此,我方表示抗议。”

尤佳说:“希望贵方理解,毕竟有3人中毒身亡,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我方警卫人员予以阻止是在履行职责。请放心,在此次会晤结束时,我会为贵方签发探视证。”

秋野说:“谢谢。另外,既然贵方已将失踪的二人列为嫌疑犯,那作为受害者的另外七人在康复后,是否可以继续他们的行程?”

尤佳说:“我方认为不应是在康复后,而是在协助调查后才能离开。当然,我方会竭尽全力尽快结案,与此同时,贵方的积极配合则是‘尽快’的先决条件之一。”

秋野点头道:“明白。”

尤佳说:“既然贵方已经明白,我建议就此结束此次会晤。”

秋野说:“还有一件事。”

“您说。”

“据田上校讲,搭载上述侨民的货船在昨晚离奇失火,极有可能是被人纵火,对此,我方表示严正关切。同时,烦请您向那位林子茂先生转告我方的感谢与慰问,当然,如果能够当面向其致意,我方将不胜荣幸。”

尤佳明白,这应该是杜少臣指使山田并通过秋野予以施压,以期尽快释放林子茂。

事实上,尤佳通过紧锣密鼓的侦讯,对相关案情已经有了初步判断乃至决定。

【旁白】

在相继发生货船纵火案、日籍义勇军中毒案、范知然住所遭枪击案后,经过一夜一天的缜密侦讯,尤佳先与吴成国等专案组成员进行讨论,又与中社部的老赵暗中探讨,于9月12日晚8时,将阶段性侦查报告及处理决定递交大连市委,同时将内容摘要汇报给“截和”;

又经一夜,“截和”依然是只收不回,大连市委做出答复:同意。

在侦查报告中,尤佳专案组认为:

一、关于货船纵火案、日籍人士中毒案,拟并案处理;重大嫌疑人为2名失踪的日籍人士,拟重点追逃;对传讯的其他嫌疑人,拟取保候审;对挖出另案的嫌疑人,拟继续拘押侦讯;

二、关于范知然住所遭枪击案,无确凿证据证明与上述两案具有关联性,嫌疑人在逃,拟继续侦讯追逃;

三、关于重点嫌疑人林子茂,无确凿证据证明其参与上述三案,拟取保候审。另,因情况特殊,若有需要可口头汇报。

这对于林子茂而言,几乎就是在网开一面。尤佳之所以做出如此决定,主要基于三点:

一是吴成国、周立忠等人的证词,能够明确证明林子茂的行踪,即无作案时间,尤其作为专案组成员的吴成国,其证词的分量自然与众不同;

二是范夫人承诺担保,令尤佳做出相关决定的压力骤减。再者,她在基本认同范夫人所称“受牵连”的基础上,虽然仍认为林子茂肯定知道部分案情,但似是属于被蒙蔽利用了;

除此之外,尤佳基于林子茂曾参与香港营救行动,包括亲自送她偷渡出香港,自然会对其心存好感;

三是林子茂的特殊身份与秘密使命,令尤佳既投鼠忌器,又意欲火中取栗。

关于投鼠忌器,主要源自林子茂的特殊身份,即背景颇深的上海万盛洋行。

因为此前已有消息称,上海商界对林子茂在大连客运码头被查扣一事颇为关注,乃至传出对旅大地区经济环境的各种猜测与谣言;而在货船失火后,更是有商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探听相关情况。

关于火中取栗,主要源自林子茂的秘密使命,包括:其极有可能接受了神秘方的使命,还有大连市委批复的使命,即利用其特殊身份对日谍组织进行调查。

进一步而言,不论针对前者的逆向侦查,还是履行后者的决定,均有继续对林子茂加以利用的必要。

在尤佳看来,此事涉及的范围既广又深还复杂,加之林子茂是一个极难对付的神秘人,所以,直至今晨拿到大连市委的批复后,她才决定与其正面接触,并为了将事情办得顺理成章,主要准备了两个铺垫:

一是主动解决问题,即需要林子茂对货船失火做出“合理”解释,以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二是被迫接受压力,即需要平复范知然夫妇关心爱徒的焦虑情绪,以免惊动高层出面干预。

同时,对杜少臣所代表的中苏军事联络组、山田所代表的晋军、秋野所代表的日侨组织等,也需或应付,或安抚。

事实上,尤佳至死也没有想到,她看似缜密且稳妥的上述推断与决定,几乎均是在被引导下做出的,有的来自敌方,有的源于己方,或明,或暗。

【1948年9月13日上午,大连公安总局,拘留所审讯室】

尤佳在与林子茂正面交锋中,已将自己的计划基本落实完毕,便自然铺垫到范知然夫妇对林子茂的关心上。

她说:“当时,我对冯玉洁说你是在协助调查,所以,你待会儿在打电话时要统一口径,以免让方教授夫妇过于担心。” 林子茂说:“没问题。”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