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牵扯出女特工90(1 / 2)

尤佳依然不动声色地说:“继续。”

林子茂之所以在每句话后面加上反问,主要是在看似不经意地进行试探。

虽然尤佳一直不动声色,但她毕竟不是经验老道的叶丹阳,其眼神中的下意识闪动,乃至一直不动声色本身,已经令林子茂敏锐地感知到:

1、尤佳确实对他的电话进行了窃听;2、范知然及家人没有受到严重伤害;3、尤佳尚未认定他是幕后凶手。

当然,林子茂的另一个依据是,他被关押两夜一天后才被提审,即便从大局角度而言,尤佳需要配合辽沈战役落实相关工作,势必会牵扯一定精力,但也不可能延宕对货船失火、日籍义勇军中毒、范知然住所遭枪击等案件的调查,如果发现问题了,绝不会拖到现在才提审。

总之,他的心中还算是有些踏实。

他说:“在你送我回到分公司后,我一直没有离开,再之后就随周立忠到了货运码头,你们应该已经向他及相关员工做过调查,对吧?”

尤佳说:“继续。”

林子茂说:“在码头,我遇到了吴队长。”

他说着自然而然地扭头瞥向吴成国,继续说:“然后,就他被带到了这里。”

他在重新看向尤佳后,猛然意识到吴成国原本放松地斜靠在墙上,在被瞥视时不仅站直,而且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他,这一肢体语言显示出的是高度戒备,可这里是大连公安总局拘留所,吴成国在自己的地盘居然出现这种反应,明显是有些过度了。

林子茂继续说:“也就是说,我没有作案时间,对吧?”

尤佳说:“继续。”

林子茂说:“没有了。”

尤佳问:“关于你见到范教授一事,还有谁知道?”

林子茂的心又提了起来,因为他确实曾给叶丹阳说过。

回闪。

【1948年9月11日下午,大连,万盛洋行分公司】

尤佳将林子茂送到分公司门口,然后驱车离开。

林子茂走进办公室,却见周立忠坐在办公桌后一动不动,只是看着他。

他随即扭头看向沙发,只见叶丹阳坐在那里。

……

可是,叶丹阳突然问:“你刚才和尤佳去干什么了,你们不会已经私下联手了吧?”

林子茂不满地辩解道:“还能干什么?我只是奉杜长官之命去见范教授而已。”

叶丹阳的眼神似乎游移了一下,追问:“在哪里?”

林子茂似乎看到她的眼神游移了一下,他随之犹豫了一下,含糊地说:“在苏军的一个疗养院。”

【旁白】

林子茂知道尤佳进行了相关布控,肯定看到叶丹阳进入分公司,而且,他知道尤佳在香港时就知道叶丹阳的真实身份。

接下来便是细节问题,即:他与叶丹阳见面时,周立忠也在场,按照约定俗成的基本规矩,周立忠不会对警方隐瞒这一事实,否则势必招致更详尽的盘问,乃至变成讯问,最终,反而会给被调查对象——林子茂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进一步而言,像林子茂、周立忠这样的特别雇员,此前均曾有过从事特工或警察的经历,他们知道官方的侦讯手段;此后,作为周旋于黑白两道的特别雇员,他们必然会遭到官方的查扣,也就更加熟知反侦讯手段。

久而久之,他们便达成默契或称基本原则,即:除非事关重大,一定要如实交代,并尽量将所有事项推到一人身上,再由后者去全力应对,以免口供对接不上,反而露出更大马脚。

还有一个基本原则,即: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这也是在林子茂与叶丹阳谈及范知然之前,周立忠主动起身离开的原因。

也就是说,周立忠并不知道林、叶二人具体谈了什么,林子茂由此可以任意选择是否讲出实情。不过,他基于自己从事秘密工作的经验,总结出“可以不说,但不能说谎”的信条,并依此屡屡摆脱困境转危为安。

所以,他认为应该讲出实情。

何况对于叶丹阳这样的人,若不是在案发现场擒获,任何一方也不会贸然实施抓捕,尤其在国共正在展开大战之初,不论以其记者身份来看——容易引发舆论关注,还是从其高级特工身份而言——势必遭到同等报复,若实施抓捕显然弊大于利。

也就是说,林子茂对于叶丹阳不会被抓有一定把握,何况他确实不希望她被抓,以便再助自己一臂之力;同时,他又想借尤佳之手对其有所控制,以免干扰自己的任务;再者,他还有一个念头需要依此进行验证。

所以,他决定讲出实情。

【1948年9月13日上午,大连公安总局,拘留所审讯室】

林子茂说:“你送我回到分公司时,叶丹阳恰好在等我。这件事,周立忠也给你们做了交代吧?” 他说到这里时,猛然又意识到一件事:叶丹阳当时并不知道他与范知然见面了,但肯定知道分公司被尤佳监控着,她却竟然会堂而皇之地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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