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他不爱我》1(1 / 2)

  “我回来了,岁岁不用坚强,我会继续陪着你。”

  我呆了一会儿,抓着杜秋山的手。他的手是暖和的,很温暖,我感觉到心里很踏实。

  “要的。”我小声地说。

  “什么?”

  “要坚强的,没有人会永远陪着谁,终究有一天我们会分开,我没有你也能过得很好,只是你上回离开得太突然,没有给我时间演戏和做准备,所以我才会因此生病。我太在乎你,在乎到我失去了自我,下一回,我不会这样了。”我说。

  我的话音刚落,就感觉到左手无名指上被套了一个凉凉的东西,是戒指。

  “如果是这样呢?我可不可以永远地陪着你?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做好离开我的准备,我会用我的一辈子来证明,我爱你,我会永远地陪着你。”——我有一个专属的心跳检测器,他叫杜秋山,我喜欢他对别人的绅士,喜欢他对我的浪漫,喜欢他总是喊我岁岁,喜欢他总是板着脸教训我,然后又特别无奈地向我妥协。

  我时常分不清楚我的心跳过速究竟来自于对杜秋山的心动,还是抑郁症发作。后来,我就让自己的情绪来主导自己对于心跳过速的判断,如果我感到开心,那就是因为心动,如果我感觉到难过,那就是因为抑郁症发作。

  我的食指不再开花,左手的无名指却长出了戒指。

  我想要陪着杜秋山,直到永远的永远。

  -《心跳监测》完-

  【作者有话说】

  好困,但完全睡不着,觉得头好疼

  《他不爱我》

  ◇ 第139章 《他不爱我》1

  实验室菌属性的金色葡萄球菌攻X活得像野生菌的人类受1.我和我男朋友是相亲认识的,我和他相亲时只有二十岁。因为我读高中的时候成绩不好,我高三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我做过许多工作,比如咖啡店的店员、卖花卖保健品之类的。

  在我二十岁那年,身边发生了几件重塑我三观的事情,我一直认为做人要勤勤恳恳,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够走上人生巅峰。

  但我二十岁那年,我身边有三个朋友因为脱单结婚而暴富。

  朋友1原本比我还混得不咋地,初中毕业的文凭,做过一段时间的野模,后来跟一个男人相亲,结婚了,过上了富家公子的生活,每天都在几百平的大平层醒过来,过着买买买的生活,老攻还特别温柔体贴。

  朋友2比我大了十岁,今年三十多了,跟我是打工认识的,他之前还跟我借了三千二百多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最近也还我钱了。

  他是三十多岁后,决定不找老婆了,因为他这经济能力,他觉得自己找不到老婆,加上他自己也挺颓丧的,就干脆去和男人相亲,结果恰好遇到一个年轻的富家公子哥就喜欢大叔型的,跟他看对了眼。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