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男主登场28(1 / 2)

  但是爽过以后霖铃也觉得有点郁闷,因为这种爽感是虚的,就像看个没营养的爽文一样,爽过了就没感觉了。

  而且她总共就会背那么几首诗词,大多数还都是电视剧主题曲,用完了就用完了。以后如果还要在精舍混下去,没有半点真才实学也撑不了多久,至少很难撑到李之仪痊愈那天。

  更重要的一点,霖铃自己都不愿意承认,那就是她对祝山长多少还是有点愧疚之心。毕竟祝山长给了她这份神仙工作,而且在很多事上待自己也不错。

  虽说霖铃知道在精舍教书不过是权宜之计,但是完全摆烂也说不过去,至少对不起祝山长的这一份信任。

  她想了很久,终于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从这天开始,她给自己定了一个2+2+1的充电计划,也就是学习两小时诗赋+备两小时课+练一小时毛笔字。

  其中学习诗赋主要就是背诗词,从最简单的李白杜甫加上《长门赋》,《二京赋》那种名篇开始背,再背到冷门一点的诗赋。

  不过霖铃发现这个计划真正执行起来困难很大。最大的一个难点是她容易背得睡过去,特别是一开始,她基本上背两三首诗就会困得眼皮打架,经常背半小时要睡三四个钟头,到后来才慢慢适应。

  这样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她还是受不了,又把计划改成1+2+0.5,就是背一小时诗词,备课两小时加练半小时毛笔字。

  这样的强度对她不多不少,渐渐成为习惯。

  霖铃对自己还是挺满意的。她觉得自己要是读书时这么用功,说不定连清北都考上了。

  真是造孽啊。

  **

  六月一过,天气隐隐地燥热起来,树上的蝉声也一天比一天响亮。不过碧螺山上树木葱茏,浓荫遮天,所以比县内其他地方还是凉爽许多,只是过路游人已经基本上完全消失了。

  有一天晌午,“幽涧寻芳”景旁的山路上忽然传来一阵“得得”的蹄声,浓绿的树影中隐隐绰绰浮现出两个少年的身影,正结伴往山上行走。

  其中一个少年大概十七八岁。他身穿一件淡紫色暗浅凤仙花纹锦袍,腰间系一条红褐色飞鸟缠枝纹腰带,头上一顶墨玉小冠,脚下一双嵌金线飞凤靴,正在背着手往山上走,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欣赏山中的风景。

  他身边还有一个岁数差不多的年轻男孩,穿一件深蓝色宽袖窄衫,腰间绑一条青花巾,头上也戴一顶浅色冠子。这少年手中牵着一头黑红杂花小毛驴,毛驴背上放着两只书箧。

  这匹毛驴可能是爬山爬得累了,鼻子里不断啃哧啃哧地喷气,走路也不太情愿,经常走几步就犟着不动,让拉他的少年非常不耐烦。

  那少年和驴搏斗几次后,有些气愤地对身边的紫衣少年埋怨道:“这头驴走得太慢了,拉它便与我犟,这样要走到几时才能到精舍。”

  紫衣少年撇他一眼,淡淡道:“它要慢慢走就让它慢慢走,反正也不着急。”

  蓝衣少年嘟哝一声:“二郎,我们为何要把马卖了,买这个不中用的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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