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1 / 2)

呜呜……噜噜……嗡嗡……

砰!锵!

“糟了!”

叶宛柔放下尚在一旁嗡嗡作响的吸尘器,无奈地看着地上的陶瓷碎片。

这是今天的第几个花瓶了?

吐了吐俏舌,她赶紧蹲下身拾起地上的碎片,嘴里喃喃自语着:“我可不是故意的,谁教我天生有一双笨手,这不能全怪我。”

闻声从二楼直冲而下的福嫂,对着正在地上捡拾碎片的叶宛柔急喊——

“柔柔,你站着别动!”

“唉哟!”叶宛柔一声低呼。

糟糕!又来不及了——

福嫂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宛柔的手,只见宛柔白细的手指上,又多了一道伤痕而伤口正淌着鲜红的血滴。

“跟你说了多少次,这些事我们来做就好……”

“福嫂,都是你啦!我说了多少次,讲话别那么大声嘛!你瞧,全是被你吓得啦!要不,我也不会割伤了手。”宛柔先声夺人的道,溜了溜她那双天生水汪汪的大眼,吐了吐俏舌。

福嫂真是拿眼前这个淘气的女孩没法子,每次话总是到嘴边就被她打了回去,她无奈地一叹,“你呦!很痛吧?”

“痛,好痛啦!”

叶宛柔噘起一张嘴,扮起可怜兮兮的模样,以止住福嫂接下来的叨念,她知道没人舍得她疼。

福嫂怜惜地看着宛柔的手,“你这孩子真是的,一天到晚老给我闯祸!你就不能给我静静地待着别动吗?”

福嫂口里虽叨念着,但心里可真疼死了,她动作迅速地取来医药箱,为叶宛柔包扎。

“福嫂,人家是想帮你耶!”宛柔讨好地说着,整个人赖进了福嫂圆润的身子上。

“免了!你要是能不闯祸,我就阿弥陀怫了!”福嫂疼惜地揉一揉她的头发。这丫头就是懂得利用她天生的本钱。

“福嫂!”她不依地撒娇。

突然——

福嫂为她伤口消毒时,引来她一阵哀叫。

“啊……好痛!福嫂别擦了啦!啊……痛呀!”她不断地胡乱吼叫着。

没办法,她天生皮薄,怕痛得很。

“这就叫活该,知道自己手笨,还喜欢到处乱碰。”福嫂言不由衷地怪罪着。

看着她一手带大的宝贝受了伤,她不会比这丫头好过到哪里!尤其是今天——

想到了这里,她不免口出抱怨:“大少爷今晚回来若瞧见你受了伤,我准又要讨骂挨了!”

咦!对呦,书维今天要回来!

叶书维,她的大哥,也就是叶家的主子,是当今摄影界享誉国际的奇才,在世界各大摄影展中均可见他的作品,是台湾学术界属一属二的才子型人物,他所拍摄的内容由静至动涉猎甚广,尤其以拍山水最为闻名。

而他本人更是长得帅气挺拔,是少数几位摄影师中最帅气的男人。高人一等的身材不论走到哪,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总让记者们拿起相机对他直闪个不停,活像他才是那个被拍摄的模特儿。

但他并不习惯接近人群,反而喜欢静谧之美。

为此,他屡次排除万难的深入杳无人迹的原始之地,就只为捕捉瞬间的天地之美,还时常流连忘返。

就像这次,他原本预定一星期的旅程,结果一出门又是二个月之久。

除了这点之外,他还有一个怪癖,那就是他从不让人入镜!

若是他不擅长拍摄人物也就算了,偏偏摄影界却盛传他有一幅不曾公开的人物写真作品,其情感神韵之丰沛,让有幸得见者无不望而兴叹。

然而,他大少爷欲得很,坚持不公开这幅杰作。

所以真正见过这幅作品的人寥若晨星,但传闻是很可怕的,尤其是发生在这位帅哥才子身上。

故为此主动上门求他拍摄写真的美女不计其数,但他均不为所动,始终坚持绝不做人体摄影。

这使得众家美女以能获得叶书维青睐拍摄写真,作为最高荣誉指标,纷纷使出各种花招手段,甚至不惜牺牲色相,就只为求得才子能将自己美丽的倩影纳入镜头下。

更甚者,有人揣测,说是若能蒙叶书维宠幸,点头答应为其拍摄写真集,那便表示已然得到了才子的青睐,离才子夫人的位置不远矣。

此话一出,更令各色美女趋之若骛。

于是,叶家就不时有“不速之美人”前来。

甩掉繁琐恼人的美女问题,目前宛柔要应付的是今晚要回来的书维,一想到若让书维知道,在他不在家的期间,她又抢做仆人的工作,并破坏了无数的家具,还弄得满手是伤,可以肯定……那脸色……

天啊!她脚底怎么开始一阵发麻……

她转动着那对骨碌碌的大眼,恳求地看向福嫂。

“福嫂,你是最疼我,所以你绝不会告我的状吧!”

“难说。”

“哎呀!福嫂,人家也不过是打破了四个花瓶,弄坏了二座马桶,画花了一张图画……如此而已……”叶宛柔细数着她仅有的记忆,但话语却愈来愈小声。

因为她瞧见了福嫂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她知道只要肯认错,福嫂绝不会为难她的,就怕她做错了事还不认帐——这一向是福嫂对她的管教方式。

她努力的想、拚命的想、用力的给它想……

哎呀!投降了,她只得承认自己除了手太笨以外,这脑袋瓜子也不怎么灵光!

福嫂忍住笑意,睨看着她一脸的无辜样,忍不住开口说道:

“如此而已?暂时不说你打破的是汉朝的宫廷花瓶,弄坏的是二个月前才换装的马桶,画花的是价值四佰多万的名画,就说你为了展现你那绝顶的手艺,烧了咱们家厨房的屋顶,就说你为了省去司机小李的辛劳,宁可去搭火车,然后一路从台北坐到屏东去,搞得全家上下找你找得人仰马翻;还有……”

“哎呀!饶命啊,福嫂。别再清算了,你也知道人家全是出于一片善意嘛!就算真有那么一点点、一些些微不足道的小过错,你也就别和我计较了,哦……”宛柔故意将尾音拉得特长,装出一副无辜的模样,想博取同情。

“你呦!”福嫂无奈地笑笑,“好吧!没时间和你清算了,你也得赶紧去准备上课了,郭老师就快来了吧!”

宛柔看了眼手表,跳了起来。

“哎呀!我又差点给忘了。”

福嫂笑看着跑上楼去的身影,不禁欣慰地想着,这孩子不知自何时起,已经有了少女的娉婷模样,那张瓜子脸像极了当年的二夫人,活生生是个美人胚子。

二十一年前,大夫人因病去逝后,老爷隔年便娶进了二夫人。

没想到五年后,一场意外带走了叶家二老,仅留下了一双儿女,当时叶书维十三岁、叶宛柔五岁。

可想而知,那是一段极辛苦的岁月,叶家能安然地度过这些风风雨雨,全靠书维的沉稳及魄力——

想当年,年仅十三岁的书维,竟能避开那群觊觎叶家产业的亲戚,得以保有叶家完整的产业,其能力让人无法忽视;也就是因为他的魄力,才得以让宛柔无忧地成长。

幸运的,那些苦日子都成了过去,如今叶书维已拥有属于自己的声望及财富,他更有足够的能力来保卫他一心想保护的人,而那个人正是——叶宛柔。

叶宛柔,一个让叶书维捧在手心呵护的女孩,拥有凄迷身世的女孩——她并非叶家正统血脉,却拥有叶家的姓氏。

而这个如谜般的身世,则是叶家不曾公开的丑闻,也是已逝二夫人最深的苦痛。如今,苦苦守着这份秘密的是,视宛柔为亲生女儿般疼爱的福嫂。

福嫂宽慰地微笑,宛柔并没辜负大家对她的疼爱,她确实是一个好孩子,瞧她虽身在富贵之家,却没有一点大小姐的骄气。

相反的,那样的成长过程,使她很自然的把这家中每一分子,都看成亲人般珍惜。

她是相当讨人喜爱的,只除了那迷糊的性子,叫人头痛……

唉!但对于这点,她似乎也改不过来了。

叹气归叹气,能为这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多尽点心,倒也是一种无上的快乐。

福嫂唇上漾着笑,起身收拾刚刚被那丫头打破的花瓶,心里惦记着,等大少爷回来,一定要交代他,家里别再放太贵重的物品,不保险哪!

***

凌晨二点半,叶家的大厅走进了一道高大的身影,由他疲惫的脚步看来,他是累极了……

人影先进了厨房,看了一眼桌上预留的宵夜,又转身打开冰箱取出一瓶矿泉水后,才拖着疲惫的步伐踏上楼梯。

来到二楼的第二间房间时,他的脚步停顿了下来。

房内灯还亮着!

宛柔还没睡?

他看了一下表,皱起眉头,直接打开房门走进去。

一进房间,他就踢到一团软软的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个Kitty猫布偶,再抬起头,他顿感好笑地看着这间房。

这是一间粉红色的房间,不像是少女的闺房,倒像一间婴儿房。

放眼望去全是Kitty猫造型的各式物品,他随手取了一样瞧了下,不明白它究竟有何特别?

瞥见床畔的身影,他轻声地叫道:“柔柔。”

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他疑惑地走过去。

哔哔……

一阵细微的声响引起他的注意,他侧目望见一台尚未关机的手提电脑。

都几点了,这时还在线上? 他皱了皱眉,随手关了机。

返回